30%分成緣何而來?“紅白機”時代開始有這規矩了
最近遊戲開發公司Epic Games因應用商店對遊戲收入抽成30%分成的做法與蘋果和谷歌展開了激烈衝突。Epic認為,這種收費方式既過時又不公平。實際上這種收入分配方式起源於上世紀80年代的日本。現在Epic等遊戲開發商對此提出了質疑。
據蘋果前高管菲利普·舒梅克(Phillip Shoemaker)說,蘋果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為應用商店團隊定下了對應用內購買和訂閱服務抽佣30%的規定。自喬布斯之後唯一的變化是,對於訂閱應用至少一年以上的用戶,開發者分成費用降到15%。谷歌應用商店大致類似。
這種30%的分成結構源自任天堂在20世紀80年代早期首次引入的平台費。《吃豆人》開發者、當時主要的街機遊戲供應商Namco希望通過任天堂紅白機擴大遊戲發行範圍。Namco與另一家遊戲開發商Hudson Soft聯合說服任天堂向外部軟件開發商開放遊戲機平台。
這兩款遊戲都渴望能在任天堂紅白機上運行,但Hudson自己無法製作遊戲卡帶,因此Namco提議向任天堂支付10%的許可費,從而使自家遊戲能在紅白機上運行,而Hudson則額外再支付20%的許可費,以便讓任天堂代為製作遊戲卡帶。任天堂同意了這一要求,而授權費和遊戲卡帶製造費成為今天應用商店抽佣30%的基礎。
儘管遊戲的發行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但隨著遊戲卡帶被光盤取代,這一收費經歷了一定波動後,後續的遊戲機和其他平台都幾乎全盤接受了這一收費標準。蘋果、谷歌、任天堂、索尼、Valve和微軟都向軟件開發商收取30%的收入分成,其已經成為一個眾所周知的行業標準。
索尼公司對軟件生產商說,其數字產品收入包括交易費、服務器維護費用和授權費用。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Tim Cook)曾表示,蘋果公司提供安全的開發支持,並允許小公司以每年99美元的費用參加其開發者計劃,就能接觸到10億用戶。
遊戲行業的利潤從未如此之大,因此如何分配利潤的決定也從未如此重要。蘋果和谷歌不僅面臨著來自Epic Games的訴訟,也面臨著更嚴格的反壟斷審查。這可能最終讓他們放棄對源自古老遊戲卡帶分成比例的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