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TikTok美國業務強制剝離在所難免司法申訴成功率低
近日,走出去智庫特約法律專家、北京大成總部高級合夥人蔡開明解讀特朗普最新總統令時指出,此次針對字節跳動剝離在美業務的行政命令具有最終效力,可以看作美國要求字節跳動剝離美國業務的“最終決定”,字節跳動相關業務被強制剝離在所難免,通過司法途徑尋求法律救濟的成功概率相對較低。
蔡開明還認為,8月14日發布的第二次行政命令並不影響8月6日行政命令的效力,二者法律依據、權力來源、主管機構和監管事項各不相同,相互獨立,並非修訂或更正,更不存在監管的放緩和延期。
蔡開明曾擔任中國貿易促進會經貿摩擦法律顧問委員會副主任。此外,還代理國內外知名大型企業處理跨境業務和國際貿易救濟案件。
在上述解讀文章中,蔡開明律師團隊在比較分析了螞蟻金服、三一重工、崑崙萬維、中長石基、碳雲智能等在美收購的案例後,得出結論:在當前中美關係日益緊張的背景下,中企須重視CFIUS國家安全審查並做好應對措施。
此前,8月14日,特朗普根據《1950年國防生產法》和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的裁決,簽署行政命令,要求字節跳動在90日內完成在美業務的剝離,理由是後者2017年對Musical.ly的收購構成了美國國家安全威脅。
根據《1950年國防生產法》,總統在法律框架下所採取的行動、作出的結論不可受司法審查管轄。該法案同時規定,CFIUS向總統提交的信息或文件無需對外公佈。CFIUS由美國財政部長擔任主席,成員來自國防部、國務部和國土安全部等16個部門和機構。
近年來,CFIUS先後否決了崑崙萬維對同性社交平台Grindr的收購,要求碳雲智能出售美國互聯網醫療公司PatientsLikeMe的股權。今年3月6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發行政命令,要求石基集團剝離酒店平台StayNTouch的業務。根據過往案例,即使美國法院判定總統行政令的程序不合法,也並不會改變CFIUS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