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買車所稱8月18日購Model 3 首筆付款日實為7月28日
針對宜買車官方微博昨日晚上發布的武漢車主交付全過程提到的8月18日當天付款,當天提車和當天交付,新浪科技獨家獲悉,這筆訂單的首筆付款1000元的日期是7月28日,與特斯拉此前聲明的日期一致,並非8月18日,也就是說,宜買車和拼多多在武漢車主被拒絕交付前,就已經在長沙下了訂單。
根據宜買車官方微博的長圖顯示,打款日期為8月18日中午,而其中車輛VIN(車架號)顯示為LRxxxxx66609。該交付員工表示,該車的首筆付款日期為7月28日。“他們太業餘了,VIN打馬賽克應該打後六位。”同時,8月18日的兩筆付款,總額為270050元,而車輛總價為271050元,這其中差額的1000元系定金,是7月28日支付的。
同時,宜買車官方微博還展示了一份8月14日簽署的委託購車協議,也就是在被拒絕交付的次日。針對這位委託購車協議,新浪科技獨家獲悉,7月28日長沙下的訂單,購車人就已經是協議中的直系親屬某某雲,車主信息一直未有變更。也就是說,宜買車是以某某雲的名義在7月28日於長沙下的訂單,隨後再在8月14日與武漢車主簽訂的委託購車協議。
這與武漢車主首次接受新浪科技獨家採訪時的表述基本一致。當時該車主告訴新浪科技,在被拒絕交付後,拼多多和宜買車想辦法解決該事,其中就包括通過他人名義購車,隨後再過戶。一位律師表示,如果是這樣,這與宜買車所宣稱“全新”車輛事實不符,因為在過戶過程中,該車已經變車二手車輛,該車主可以要求賣家三倍車價賠償。
8月19日晚間,針對特斯拉聲明”武漢車主提車為假新聞”一說,宜買車通過官方微博發布官方聲明,還原了協助武漢車主提車的全過程,並表示將保留對造謠者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車子是全新的,發票也是真的。”宜買車在回應中出示了車主委託書表明,係受車主委託,確認使用其直系親屬的身份信息繼續進行車輛交付。
宜買車錶示,受車主委託的次日即在特斯拉長沙門店確定了一台現車。於8月18日打款270550元至特斯拉公司賬號,並在當天下午完成提車,晚間運抵武漢,車主於當晚親自完成簽收。宜買車在聲明中詳細提供了購車發票、付款截圖、提車地址等詳細信息,車輛銘牌顯示,該車製造於2020年8月,車輛是全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