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協助團購特斯拉武漢車主成功提車
特斯拉武漢“拒交門”事件有新進展。8月18日,在宜買車與拼多多的協助下,此前被特斯拉拒絕交付並取消訂單的團購車主,成功提車,並已為車輛上險。拼多多與特斯拉的“拒交門”已經發酵多日。
“目前為止,特斯拉那邊還沒有給到我一個答复,我也不確定這台車是否最終能拿到。”8月17日,因特斯拉拒絕交付車輛而無法提車的湖北咸寧車主陳強(化名)在接受筆者採訪時透露,自己這一天下來受到了巨大的關注,儼然站到了風口上。
拼多多與特斯拉雙方均表示,支持消費者維權,似乎誰都不願退一步。當前者的團購模式撞上特斯拉引以為傲的直營模式,互聯網電商與傳統品牌商之間的較量越發激烈,訴諸法律或許是唯一解決方法。
用戶訂單被取消
7月21日,連鎖汽車銷售平台宜買車在拼多多上線萬人團購特斯拉Model3的活動,團購價為25.18萬,而該車型官方指導價為29.18萬。該活動吸引了近4萬用戶的參與,最終共5名用戶搶到了團購名額。但在活動結束後,其中一名消費者表示,自己在特斯拉官網上的訂單被取消,無法提車。
特斯拉官方微博發布聲明表示,並未與宜買車或拼多多就該團購活動有任何合作,也未與宜買車或拼多多有任何形式的委託銷售服務,亦未就此次團購活動向宜買車或拼多多銷售過任何本司生產車輛。
據報導,團購成功的消費者直接、獨立與特斯拉簽署訂購合同,並接受拼多多與宜買車的2萬元車款補貼。但其中一位消費者在如實告知特斯拉自己是參加拼多多活動的用戶後,特斯拉拒絕交付,並取消官網訂單。
對此,特斯拉交付專員解釋“向我司隱瞞真實下單信息”,而特斯拉官方堅持“任何涉及轉賣的訂單,我司有權單方面解除該協議”的立場。同時,特斯拉也表示,支持因被團購活動誤導而無法交車的消費者向活動方維權,並將盡所能地為消費者提供所需的法律援助。
但拼多多方面表示,用戶與特斯拉直接簽訂合同是為自用,並無任何轉賣意願與意圖,其購車用車也並沒有“惡意”。作為補貼方,拼多多願意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
然而,一位同樣團購成功的上海用戶繞開特斯拉監管,在拼多多App上支付了25.18萬元後,授權宜買車使用他自己的郵箱與個人身份信息,在特斯拉官網下單並支付27.155萬元。據媒體報導,該用戶已順利提車。
截至目前,特斯拉尚未進一步解釋該訂單將如何處理。陳強認為“是特斯拉的責任”,因為他是“直接與特斯拉籤的合同”,自己考慮起訴特斯拉,並已與律師接觸。
未經授權≠不能銷售
事實上,在拼多多平台上,類似的活動並不少,這也不是第一次被團購商品原廠商否認授權。但未被授權並不代表不能銷售,自然也不存在“碰瓷”一說。
據報導,在今年上海舉辦的“五五購物節”中,拼多多推出類似的購車補貼活動,廠家指導價為34.97萬元的凱迪拉克XT5 28T豪華型價格降至19.23萬元左右。
活動推出後,凱迪拉克銷售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拼多多銷售的車輛為“翻新車、假貨”,但隨后凱迪拉克官方發表聲明稱,該活動聯合凱迪拉克授權經銷商百聯集團,拼多多直補消費者高額補貼,上海地區消費者可放心購買和使用。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表示,消費者在特斯拉官網下單購買車輛,拼多多及宜買車在整起事件中僅在支付環節,為消費者提供補貼,作為代付方替消費者完成了支付。這種代付方式是為了保障平台補貼消費者購買行為的真實性,本質上而言消費者與拼多多及宜買車達成了“墊付協議”。拼多多及宜買車的代付行為並不違法。
他進一步表示,特斯拉認為依據訂購條款這屬於以轉賣為目的的訂單、可以單方解除協議,但從交易過程來看,用戶自己直接在特斯拉官網下單,拼多多平台內商家宜買車在用戶付款時採取代付方式,難以被認定為轉賣。
不過也不得不說,拼多多及宜買車在推出團購特斯拉活動前,依據法律在活動方式、交易流程等方面做了精心設計,巧妙利用了補貼、代付、團購。
而關於特斯拉禁止轉賣條款,約定本身並不違規,也是合法有效的。但消費者自己在特斯拉官網下單購買,在最後付款環節由拼多多或平台商家代付,這並不能認定為違反其訂購條款的轉賣行為。值得注意的是,特斯拉的訂購條款也並未禁止消費者購車時找第三方代付。因此趙占領認為,只要消費者下單並完成支付,特斯拉就理應履行約定,取消訂單、拒絕交付車輛做法沒有法律依據,構成合同違約。
除此之外,趙占領也表示,如果第三方機構在補貼的過程當中進行銷售性質的宣傳,讓用戶以為是他們在銷售特斯拉的話,倒是可能引發不正當競爭訴訟的風險,當然這樣的行為是互聯網領域的新型經營手法,未必會被司法所否定。
特斯拉的“霸王條款”
反觀事件的另一方,特斯拉一貫堅持“直營”,拒絕“轉賣”的立場反映在合同中,或許並不合理。
與汽車領域傳統採用的4S店經銷商等銷售模式不同,特斯拉採用體驗店與網絡直銷兩種銷售渠道,其優勢就在於價格透明、用戶可享受從試駕、訂車、交付到售後的一體化服務。同時,也為特斯拉掌握用戶數據、把握品牌控制權創造了可能。
廣證恆生研報分析,通過直營模式,特斯拉可將用戶信息和其購買的電動汽車緊密捆綁在一起,可通過賬號系統從顧客買車到日常使用,充分掌握用戶的豐富數據。
而為保證“直營”,特斯拉的銷售合同中有“禁止轉售”的條款,即禁止消費者將汽車買下,之後再賣給第三方。有法律人士認為,這一條規定涉嫌限制了消費者權利,違反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條款。
“轉賣”的認定界限概念模糊,也是特斯拉普遍不被看好的原因。汽車法律專家、北京朗誠律師事務所主任兼合夥人武峰此前表示,合同相對方是搜“以轉賣為目的”沒有客觀、準確的評判標準。因此,特斯拉是否能將此前發布的聲明作為解除合同約定的依據,可能會產生爭議。
今年4月,特斯拉宣布入駐天貓,全球第一家Tesla特斯拉官方旗艦店成立,但該店鋪銷售的商品僅包括配件產品,並未涉及汽車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