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門”白熱化特斯拉在華員工全體出動手撕拼多多?
持續發酵的特斯拉“團購門”事件進入白熱化。此前被拒絕交付特斯拉Model 3的武漢準車主8月18日晚間在拼多多和宜買車協助下成功提車並上車險,順利成為特斯拉車主。然而,特斯拉中國方面隨即在8月19日白天發表聲明稱,18日晚的交付操作流程不符合特斯拉交付規範,保留追究相關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斯拉對“團購門”事件的重視,遠遠超出公眾的想像。特斯拉大中華區負責人甚至在內部指示,此事愈演愈烈破壞了特斯拉的直營模式與價格體系,沒有人能獨善其身,必須全員行動起來。
另一方面,拼多多則堅稱,團購訂單不存在轉賣,希望能被善待,“招牌大了,不應豪橫,店大了,不應欺客;手握先進技術,更應心態平和,積極善待消費者信任。”
圖為武漢特斯拉準車主在8月18日晚間成功提車,成為特斯拉車主。
拼多多和宜買車協助提車
8月18日晚間,此前被特斯拉拒絕交付的武漢準車主確認,自己在當晚已經提車,並順利上完車險。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武漢特斯拉車主購車所使用的賬戶為家人賬戶。
與此同時,拼多多方面也公開表示,在宜買車與拼多多的協助下,此前被特斯拉拒絕交付並取消訂單的團購車主,成功提車,並已為車輛上險。
“我沒法以我的名義拿車,只能重新讓家長賬戶下一個單。” 武漢特斯拉車主說,最後的解決方案並不會影響到此前拼多多承諾的補貼額度。不過,對於這輛到手的特斯拉Model 3最終是否在自己名下,武漢特斯拉車主表示不便透露。
拼多多和宜買車也確認,武漢特斯拉車主昨晚提車使用了宜買車提供的兩萬元補貼,價格與此前承諾的團購價一致。
回顧特斯拉“團購門”的起因,緣於2020年7月拼多多推出的2019款特斯拉Model 3限時秒殺萬人團購活動,參與活動的特斯拉2019款Model 3標準續航後驅升級版黑色車型團購到手價僅為25.18萬元,而在特斯拉官網補貼後售價為27.16萬元,團購價格比官網價格要便宜2萬多元,活動的主辦方是拼多多和宜買車。
但是,當武漢特斯拉車主通過此次秒殺活動一次性付款購買車輛後,卻被特斯拉方面拒絕交付。拒絕的理由為特斯拉官方網站是特斯拉在中國新車唯一正規購買渠道,且從未委託其他平台或商家進行銷售活動。在特斯拉與客戶簽署的購車協議中也有明示,“任何涉及轉賣的訂單,我司有權單方面解除該協議”。
針對特斯拉此舉,拼多多也做出回應稱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並積極落實車輛交付工作。8月16日,參加本次拼多多團購的上海消費者秦先生於當天成功提車。8月17日,被特斯拉拒絕交付的武漢準車主表示將起訴特斯拉。
時隔僅一天,武漢準車主就在拼多多和宜買車協助下成功提車並上車險。然而,就在局外人以為特斯拉就此妥協,風波已經平息之際,8月18日晚11點多,微博名為@Jeff_哲的特斯拉員工發文表示:“到9點30分我們還在和PDD事件中的武漢客戶溝通他買車的事情,可8點多全網就都在報導他提到車的消息了。赤裸裸的假新聞!”隨後,特斯拉對外事務副總裁陶琳也轉發了這條微博。
號召全員行動維護直營模式
一覺醒來,特斯拉中國方面於8月19日發表了措辭強烈的回應稱,特斯拉從未將任何車主拉黑,也從未有過黑名單。特斯拉自始至終都在與車主積極溝通,主動提供多種解決方案,都被車主在現場的“家人”否決。
特斯拉方面介紹,經交付數據查明,8月18日提車車輛已於7月28日在官網下單,而特斯拉取消武漢車主訂單的時間為8月14日,與車主描述的因被拉黑而使用家人名義下單的說法不符。
特斯拉方面還指出,在所謂“武漢車主交付”中,使用的拖車、簽字文件以及交付操作流程均不符合特斯拉交付規範,非特斯拉正常流程,有違商業道德。特斯拉表示將保留追究相關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斯拉對“團購門”事件的重視超出很多人的想像。特斯拉全球副總裁、大中華區負責人朱曉彤8月17日晚間曾在內部作出指示,稱此事愈演愈烈破壞了特斯拉的直營模式與價格體系,沒有人能獨善其身。“每個人都得行動起來。”
朱曉彤說,特斯拉沒有龐大的公關部門和預算費用,官方的聲音需要每個人去傳播。必須全員行動起來,轉發朋友圈、參與留言和舉報不實信息。上證報記者朋友圈的特斯拉在華員工的微信朋友圈也在近兩天紛紛轉發了大量支持特斯拉方面觀點的內容。
“維護特斯拉直營模式的重要性,要遠遠勝過特斯拉在輿論上遭到的傷害。”特斯拉有關負責人說,特斯拉直接向客戶售賣車輛,客戶可以從銷售階段、交付階段到售後階段,全程透明地了解到特斯拉的整個服務流程。在他看來,在拼多多購買,特斯拉無法對這個流程進行保證,用戶也承擔了較大風險,比如後續七日退款的問題。他表示,今後特斯拉會一如既往地、維護自身的銷售模式,類似拼多多這樣的商家要搞這種活動,特斯拉還是會拒絕。
對於特斯拉的最新表態,截至目前拼多多方面沒有新的回應。拼多多方面此前表示,此番團購特斯拉的消費者係官網下單,不存在轉賣,“希望能被善待”。
對於特斯拉拒絕履行與消費者訂立的合同,作為補貼方,拼多多也表示遺憾。拼多多方面指出,消費者理應被善待,“招牌大了,不應豪橫,店大了,不應欺客;手握先進技術,更應心態平和,積極善待消費者信任。”
對於特斯拉“團購門”,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田思遠律師指出,《合同法》第40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九條也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後合同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田思遠認為,一方面,消費者買完車自然獲得所有權,想自用還是轉賣都是他的權利。另一方面,《Model 3 汽車訂購協議》屬於特斯拉方為重複使用而事先擬定的,並未與消費者進行協商的“格式條款”。兩個條件加起來,所謂的“禁止轉賣條款”將因法律規定而無效,特斯拉也自然不能以此為由拒絕交車。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熊丙萬則表示,作為國際知名新能源車企,特斯拉會為自己的企業品牌以及銷售、售後服務等一系列問題考慮。一家企業通過什麼途徑銷售,應該屬於企業自主決策的範圍,只要企業採取的銷售策略不違反《反壟斷法》,原則上應該尊重企業的自主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