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發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近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印發。其中,對傳染源和傳播途徑進一步完善,增加“在潛伏期即有傳染性,發病後5天內傳染性較強”、“接觸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還要求“對於確診病例應在發現後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
此外,在病理改變方面,對肺臟、脾臟、肺門淋巴結和骨髓、心臟和血管、肝臟和膽囊、腎臟、腦組織、食管、胃和腸黏膜、睾丸等器官和組織從大體解剖和鏡下表現分別進行了描述,並描述了組織中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結果。
臨床特點方面,增加“極少數兒童可有多系統炎症綜合徵(MIS-C)”,介紹了MIS-C的臨床表現。增加“新型冠狀病毒特異性IgM抗體、IgG抗體在發病1週內陽性率較低”和可能導致假陽性的情形,以及何種情況下可通過抗體檢測進行診斷等內容。將新型冠狀病毒特異性IgM抗體陽性作為疑似病例診斷依據之一。
在鑑別診斷上,增加“兒童患者出現皮疹、黏膜損害時,需與川崎病鑑別”。
新的診療方案在治療上也有修訂,對試用的抗病毒藥物做了簡要小結。某些藥物經臨床觀察研究顯示可能具有一定的治療作用,但仍未發現經嚴格“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證明有效的抗病毒藥物。建議應在病程早期使用具有潛在抗病毒作用的藥物,並重點應用於有重症高危因素及有重症傾向的患者等。增加“早期康復”內容,強調要“重視患者早期康復介入,針對新冠肺炎患者呼吸功能、軀體功能以及心理功能障礙,積極開展康復訓練和乾預,盡最大可能恢復體能、體質和免疫能力。”
該診療方案還增加“護理”相關內容。根據患者病情,明確護理重點並做好基礎護理。強調對重症/危重症患者要“密切觀察患者生命體徵和意識狀態,重點監測血氧飽和度。”臥床患者要預防壓力性損傷。按護理規範做好各種有創治療、侵入性操作的護理。
在出院標準和出院後注意事項上,該診療方案提出,對於體溫恢復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和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的患者,如核酸仍持續陽性超過4週者,建議“通過抗體檢測、病毒培養分離等方法對患者傳染性進行綜合評估後,判斷是否出院。”
該診療方案增加了“預防”相關內容,提出保持良好的個人及環境衛生、提高健康素養、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科學做好個人防護、及時就診等防控建議。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0〕6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醫療救治工作,我們組織專家在總結前期新冠肺炎診療經驗和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及其他國家診療指南基礎上,對診療方案進行修訂,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8月1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