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和餓了麼又打了起來停不下來的“二選一”遊戲
此前,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了一場商業詆毀糾紛、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原告是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是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圖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說白了,就是餓了麼把美團告上了法庭,餓了麼稱美團向商戶推送詆毀餓了麼平台的信息、逼商家不與餓了麼合作,只與美團獨家合作。
目前,該案件已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處理。
而在這場官司之前,“美團禁用支付寶”一事就上了熱搜,這場官司被視為美團與阿里系PK的再度升級。
01
反抗之後被降權
這已經不是美團和餓了麼第一次在法庭上碰面了,只不過位置發生了調換。那一次,餓了麼因一張優惠券站上了被告席。
此次,作為原告,餓了麼要求美團賠償100萬元。
要用戶在微信和支付寶之中“二選一”,要商家在餓了麼和美團中“二選一”,一場“二選一”的遊戲又開始了。實際上,2019年,美團也因“二選一”問題被工商部門罰款25萬元。
“我對於起訴這件事沒太注意,但是美團強製商家二選一確實存在。”作為一家在京津冀地區開設餐飲連鎖店的老闆,劉豐(化名)對外賣市場頗為關注,他的幾家在不同地區的連鎖店都曾碰到過“二選一”的情況。
劉豐透露,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美團設置戰略合作方式,獨家和非獨家享受的抽點和補貼是不一樣的,“拿抽點來說,如果獨家上架美團,抽點是18%,如果是非獨家,抽點就上升到25%,另外配送範圍和活動補貼也都會減小。”劉豐說,第一種情況比較普遍,第二種情況是強制二選一,主要在美團的市場佔有率比較高的地區,這些地區的商家只要上了餓了麼平台,就會被美團平台下架。
這兩種情況,劉豐都碰到過,他的選擇都是“妥協”,“如果不上架美團,會影響70%~80%的外賣銷售額,大多數商家還是非常在意這一部分收入的。”讓劉豐無奈的是,為了減少對銷售額的影響,只能接受美團的條件,“有的同行’反抗’之後被降權,為了生存,最終只能接受事實。”
不可否認,無論什麼形式的“二選一”,都會對商家帶來傷害。“一個商家如果同時上兩個平台,美團單量大概占到60%,餓了麼大概占到40%,一個月賣3000單,這樣才能獲取利潤。但是如果只能簽美團,一個月的單量損失將近一半。在人工、房租各方面的成本固定的情況下,有很大一批的商家尤其是小商家是承受不住的。”劉豐說。
02
若證據充足美團敗訴概率大
美團和餓了麼在外賣市場一直劍拔弩張。
兩王相鬥,受傷的往往是百姓,而“二選一”也是外賣市場一個由來已久的問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2019年度中國在線外賣市場數據監測報告》提到,強製商家“二選一”是商家維權投訴的熱點之一。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曾坦言,明爭暗斗在電商行業屢見不鮮,但一直未有明確行政處罰或司法判決案例,其核心難點是針對技術暴力手段的取證相對困難。相對於平台而言,商家處於弱勢,渠道受限,商業利益受損,又不敢得罪任何一方強勢平台,更不敢起訴平台。限制自由競爭之後,最終還是要消費者來為這種平台壟斷行為買單。
2018年8月31日,新出台的《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實行不合理限製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如果餓了麼此次起訴的證據足夠充分,那麼美團敗訴以及賠款、道歉的概率非常高。”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超強表示,可以明確的是無論是威逼或者利誘的方式,只要不正當地限制平台內商戶與第三方平台合作,從行為性質上可以確定是不正當競爭無疑。而平台在推動商戶“二選一”的過程中,如果使用不當的或者虛假的信息詆毀第三方平台,這一行為和過程也涉嫌不正當競爭,《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此有明確禁止條款規定。
“二選一”並非能“捆綁”住用戶和商家,這次“互掐”誰告誰、結果如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市場會因此發生什麼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