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專家邱寶昌: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不是買賣關係
日前,拒絕向拼多多團購車主交付車輛一事受到業內外的關注。昨天晚間,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接受中央廣播電視電台《中國之聲》採訪時表示,特斯拉單方面拒絕交付是違約行為。
據了解,8 月14 日下午,特斯拉稱已拒絕向拼多多“限時秒殺”頻道團購車主交付Model 3,並聲稱這批消費者涉嫌違反了特斯拉“禁止轉賣”條款。特斯拉中國方面稱,任何涉及轉賣的訂單,特斯拉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當晚,拼多多“秒拼”事業群小二樂福表示,從消費者處證實,該車輛系消費者本人與特斯拉簽了訂購協議,消費者本人自用且無任何轉賣意願和意圖,其購車用車也並未有任何“惡意”。並表示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並將積極落實車輛交付工作。
對於此事,邱寶昌建議,消費者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和特斯拉協商解決,也可向消費者保護組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邱寶昌表示,合同成立後,特斯拉單方解除訂單是違約行為,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後合同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邱寶昌分析,拼多多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不是特斯拉汽車買賣關係,雙方是委託支付價款行為,拼多多受消費者委託代為支付汽車價款。如果原來簽訂的電子合同中沒有約定不允許有其他人代付款,特斯拉就單方認為合同不成立;或者是單方對外聲稱沒有委託任何平台去賣車來拒付消費者購車,都是違約行為。因為是消費者和特斯拉之間簽訂的合同,而不是跟拼多多,不是跟其他平台,那麼你就應該去履行你的約定。雖然是電子合同,但電子合同跟書面合同是有同等效力的。
邱寶昌表示,接下來,消費者可以和特斯拉協商解決,也可向消費者保護組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