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新簽署CFIUS總統令授權總檢察長強制剝離TikTok美國業務
美東時間14日晚,根據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建議,美國總統特朗普發布第二道行政令,要求字節跳動90天內必須完成TikTok美國業務出售交易的交割。行政令充分授權總檢察長強制剝離TikTok美國業務,“有權採取任何必要措施以執行此命令”。
特朗普的裁決理由是,“有可靠的證據使我相信,字節跳動通過收購音樂社交應用musical.ly最終融合成一個社交媒體應用TikTok,可能會採取有損美國國家安全的行為”。其裁決依據為美國《1950年國防生產法》修正案。該法案規定,如果有可靠證據表明外國投資將損害美國國家安全,總統可以阻止交易。
這是特朗普政府針對字節跳動和TikTok發布的第二道行政令,該行政令帶來了更多的限制。
此前,美東時間8月6日晚,特朗普曾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簽署第一道行政令,要求9月20日起,禁止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任何人或企業與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進行任何交易。
知情人士透露,新的行政令主要針對TikTok,舊的行政令則更為廣泛,包含了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新的行政令直指強迫字節跳動在限期內剝離TikTok美國業務,舊的行政令則意在遏製字節跳動全球業務的發展。因此,這兩封行政令不會相互覆蓋,而是相互獨立、並列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美東時間8月3日,特朗普在白宮接受采訪時表示,如果TikTok美國業務未能在9月15日之前跟美國公司簽署出售協議,就要封禁TikTok。與之相比,新的行政令進一步明確了TikTok美國業務完成交易的交割時間(11月12日)。此項內容屬於新增限制,而並非出售時間的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