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只要能躺著絕對不站著
對於高通來說,最近的好消息真的是太多了。Q3 財報公佈後,高通股價大漲13%,股價再次沖破100 美元的高位,而上一次高通股價有這個表現還要追溯到十年前。一個重要原因是,華為簽署了一份新的授權許可協議,華為將在9 月份一次性支付18 億美元款項,結清之前未支付的專利許可費用。高通還開始遊說美國政府,希望能繼續給華為出貨芯片。
作者 古泉君
不到兩週後,一項對於高通來說影響更為深遠的判決結果出爐,一直籠罩在頭頂的名為壟斷的陰雲,也需要逐漸散去了。
據The Verge等外媒報導,高通當地時間12日發布聲明宣布,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此前聯邦地方法院對高通的反競爭訴訟判決,認為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高通涉嫌非法壟斷,該院判定高通並未非法排擠手機芯片對手、進而向蘋果等製造商收取過多權利金。
消息一出,高通的股價應聲上漲,最高達115.79 美元,創20 年內股價新高,與單筆收入相比,此次判決可能會帶來營收模式的改變,這顯然是更有影響力的。
高通是美國5G 的頭牌兵,也是所有智能手機廠商無法繞過的大山。如今,這座大山的海拔似乎更高了。
幾次反轉
高通在三十餘年的發展史中,參與了數代通訊制式標準的建立,累計了大量的專利,也因此,這家Fabless 芯片設計公司,除了QCT 業務(也就是買賣芯片)以外,還有一項利潤率更高的業務QTL。
而高通的專利授權費一直是一個充滿爭議的營收模式,由於高通的在行業鏈條上的地位太過不可替地,盈利模式也有點“躺著收過路費”的意思,關於壟斷的指責從未減少。
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針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始於2017 年,其中也有蘋果在背後推動,這是另外一個故事就不展開了。
去年5 月份,美國加州聖何塞北區聯邦法官針對FTC 起訴以下稱高通一案做出裁決認定:高通向其他廠商收取高到不合理的專利授權費,違反聯邦反托拉斯法。高通多年來在手機芯片市場的授權行為壓抑競爭,損害對手、代工廠及終端消費者權益。當天,高通股價跌幅超過12%。
高通針對自己出貨的產品收取費用,是天經地義的,高通之所以被盯上,是因為如果高通的客戶(也就是下游手機廠商)採購了其他公司的芯片,那麼也必須繳納權利金給高通,要是不給,高通就停止供貨,這則條款被高通稱作“no license, no chips(無授權,無芯片)”條款。
聽起來有些“流氓”是吧?但手握大量的專利的高通就是有這樣的底氣,因為競爭對手們,也無法避開高通的專利。
對於這樣的營收模式,FTC 認為高通是利用其在移動芯片的獨大地位一方面超收權利金,另一方面也排擠對手,鞏固其壟斷地位。
而在這一個月前,蘋果剛剛與高通達成和解,前者不僅一次性支付了“和解費”,未來每部機器還要再向高通交錢。當然,高通此前就因為蘋果基帶的排他協議被罰了12 億美金。
而FTC 所提到的反托拉斯法,正式名稱是《保護貿易及商業免受非法限制及壟斷法》。該法規定:凡以托拉斯形式訂立契約、實行合併或陰謀限制貿易的行為,均屬違法,旨在壟斷州際商業和貿易的任何一部分的壟斷或試圖壟斷、聯合或共謀犯罪。違反該法的個人或組織,將受到民事的或刑事的製裁。
這項法律出台於1890 年,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授權聯邦政府控制、干預經濟的法案。彼時,石油、採煤、 榨油、煙草、製糖等領域都有壟斷級別的組織,破壞了自由資本主義的經濟結構。而如今,高通所在的通訊行業,是新時代的“石油煤炭”,基礎設施行業不容壟斷。
到今年2 月,FTC 反壟斷案的聯邦判決結果也出爐,美國政府勝訴,高通具壟斷事實。對此,高通法律團隊承認,現階段高通的確是一家壟斷企業,但辯稱沒有違反法律,對於FTC 的指控抱持懷疑,並提出上訴。
半年之後,判決結果終於站在了對高通有利的一方。判決書中,法官認為高通的“no license, no chips”的屬於“過度競爭”而不是“反競爭”,是屬於合約專利法範疇,非反托拉斯法,高通的專利授權條款是和OEM 簽定,高通沒有義務授權給競爭芯片廠商。
換句話說,高通躺著收租子的盈利模式要站穩腳跟了,無論你是否用了高通的芯片,只要你涉及相關專利,一律給錢。
紐約時報援引一名法律界人士的觀點稱,FTC 可以可以要求上訴法院法官重審判決,或上訴到最高法院,但兩者的成功機會都不高。
一個節點
蘋果與高通的專利大戰鬧得沸沸揚揚,蘋果認為高通的營收模式太惡劣,罄竹難書,但最後以和解收場,這被視為高通“壟斷”地位堅不可破的體現。蘋果試圖扶持英特爾或是發展自研,結果不順利,導致自己5G的佈局慢了半拍,不得已妥協;而華為也選擇了乖乖交錢,補齊了專利費。
在各自領域“不可一世”的華為與蘋果,都選擇了和高通“妥協”。儘管,由於一些政治問題,高通的芯片客戶群出現了動盪,高通的股價從去年開始就一直不算好。有一種觀點認為,高通失去中國的大客戶影響會非常大,但如果高通的“no license, no chips”繼續執行,那麼影響將會變得非常小。
高通對於美國的5G 建設至關重要。一方面,注重程序正義的美國肯定是要避免高通的壟斷,但與此同時,又要保證行業能正常發展。華盛頓郵報去年5 月判決結果出爐後曾報導,美國司法部曾要求聽證會、廣邀第三方來提出補救建議,以免高通真地判定違反了反托拉斯法,公告指出,補救措施對其他公共政策的影響應降至最低。而美國有關部門也明確提出,高通對美國利益至關重要,能協助國家對抗中國的5G 科技。
從行業角度來看,高通手握的專利愈發重要;從大環境角度看,高通在美國也變得更為關鍵。
壟斷陰雲一直籠罩在高通頭頂。在FTC 之前,高通已經在中國被罰了9.75 億美元,在韓國被罰8.73 億美元,在歐盟被罰2.42 億歐元。此次判決也不能說是終審判決,但這是幾年時間,判決結果第一次對高通有利,考慮到高通最近的幾則新聞以及美國的5G 建設,不得不說這可能會是這漫長壟斷案的轉折點,高通“一本萬利”的營收模式,儘管依然存在爭議,但眼看著就要合法合規,天經地義了。
總而言之,“躺著”賺錢的高通,只要能繼續“躺著”,絕對不“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