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腦死亡?新準則提供了答案
據國外媒體報導,什麼是腦死亡?儘管這個術語常用於移除呼吸機和指導器官捐贈,但尚未有一個統一的過程可以確定腦死亡的發生。這個不確定的局面即將得到改變:新的準則或可使得宣布腦死亡的過程更加統一。
腦死亡是一個相當古老的概念,其歷史可以追溯到機械呼吸和其他在大腦功能不可逆地喪失後用來維持人體內氧氣水平的技術的出現。腦死亡的第一個臨床定義發佈於1968年,該臨床定義的基本原理至今仍適用:當患者失去意識,沒有腦幹反射(如瞳孔對光的反應)且無法自主呼吸時,即可診斷為腦死亡。
但是,在一些特別情況下,患者家屬拒絕接受腦死亡診斷。在這些情況下,如果使用呼吸機並通過進食管提供營養的話,患者的身體仍可以存活很長一段時間。例如,2013年,一名13歲的加州女孩哈希·麥克邁斯在接受常規手術後被宣告腦死亡。麥克邁斯的家人拒絕接受該診斷,並訴諸法律要求繼續維持孩子的生命;最終,醫院准許麥克邁斯出院,孩子的母親隨後把麥克邁斯帶到新澤西州,在那裡用呼吸機和進食管繼續讓孩子活著。爭議也隨之而來。在隨後的幾年,有部分醫生宣稱女孩有腦功能恢復的跡象,比如腦電活動,但其他人認為女孩的腦功能並未恢復。2018年,麥克邁斯腎臟和肝臟功能相繼衰竭,最終她被移除了生命支持。
麥克邁斯案例中的不同意見突顯了醫學上和法律上確定腦死亡的一些差異。麥克邁斯的母親將女孩帶到新澤西州,是因為雖然女孩在加州已經合法死亡,但新澤西州對神經學標准上的死亡概念有著更為寬容的宗教豁免。在新澤西州,麥克邁斯還沒有死亡,可以繼續接受保險範圍內的醫療保障。
南加州大學凱克醫學院的臨床神經病學家Gene Song Yung博士說,確定腦死亡的標準因州而異。2008年發表在《神經病學》雜誌上的一項研究發現,不同的健康中心在確定腦死亡的方式上存在差異,從臨床檢查以確定腦死亡的方式,到移除機械呼吸來查看患者是否可以自主呼吸這個過程中應該執行的額外檢測等等,都不同。
“這是一個問題,因為在這個地方根據某些標準某個人可能被宣告死亡,但在其他地方卻還沒死亡,另外這也會導致普通民眾、甚至醫生們對如何確定腦死亡感到困惑,”Yung博士說。
闡明死亡
Yung博士正在推動一項國際努力,即“世界腦死亡項目”,以闡明什麼是腦死亡,以及確定腦死亡的基本要求。8月3日發表於《美國醫學會雜誌》期刊上的新建議將腦死亡——也叫做“神經學標准上的死亡”——定義為“由伴有意識喪失、腦幹反應喪失以及自主呼吸能力喪失的無反應昏迷所致的腦功能完全且永久性喪失”。(腦死亡概念的批評者有時會引用該定義下未涵蓋的腦功能可能性,例如分泌激素以維持血量。在某些情況下,這些功能在意識能力和腦幹功能損傷後仍可存在。)
雖然很多專業協會和個別衛生系統已經發布了自己的指南和程序,但這項努力是各協會間的首次國際協作。
該建議概述瞭如何判斷某一個人是否符合腦死亡標準的細節,例如排除可能與腦死亡標準相似的情況。例如,服用可引起麻痺的藥物的患者,他們的四肢可能對疼痛沒有反應,或者沒有其他類似的反射活動。其他步驟還包括確保已經經過足夠的時間來進行診斷,比如大腦缺氧致死的,至少要經過24小時,還有要測試一系列由腦幹控制的基礎反射。最後一項測試是呼吸暫停測試,這項測試將確定某人是否可以自主呼吸,這也是由腦幹控制的一個過程。這份準則還為如何確定使用體外膜氧合(ECMO)維持生命的患者是否腦死亡,提供了首個正式建議。體外膜氧合是一種在人體外循環血液,以便用機器而非心肺為血液充氧的過程。使用ECMO的患者無需使用呼吸機,所以常規的用停止呼吸機的方式來檢查患者是否可以自主呼吸的流程,在這裡行不通。相反,新建議呼籲調整機器設置,讓機器不再主動清除血液中的二氧化碳。對活著的人而言,血液中二氧化碳水平升高會觸發吸氣活動。如果二氧化碳水平並未促使患者呼吸,則表明他或她已經死亡。
新的準則還討論了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在處理患者家屬不同意對患者執行腦死亡評估或拒絕接受腦死亡評估結果時的方法。從業人員應接受培訓,以了解醫院所服務群體的文化背景,在處理可能腦死亡的患者病例上,應該與跨學科團隊協作(包括宗教顧問和緩和照護專家)。建議還寫道,在某些情況下,比如家屬正從其他趕來見患者時,即便在宣告死亡後,繼續為患者使用呼吸機一段時間也是合理的。但是,這份準則可能無法終結關於腦死亡基本性質的爭論。因為根據該建議,事實證明醫院管理層更願意在內部處理分歧,而不是上升到法律層面。世界腦死亡項目的作者總結說,直系親屬為什麼會要求已經宣告腦死亡的患者繼續使用呼吸機,這個問題有待進一步研究。
世界腦死亡項目的研究人員發現,儘管新技術越來越多,像測量大腦活動的功能性磁共振成像(fMRI),但是腦死亡的診斷仍然最好是通過臨床的病床旁檢查來進行。扎克伯格舊金山醫院的神經內科主任克勞德·漢普希爾說,這是因為腦死亡的定義主要集中於患者的功能。漢普希爾並未參與新建議的起草。
“這個基礎是人,而不是某些生理機能或解剖學上的’是否有血流?’或’某個位置是否有完好的神經元?’”漢普希爾說。
漢普希爾還表示,舊金山醫院用來宣告神經學標准上死亡的程序已經高度匹配新建議,但是醫院可能還會整合新準則中的一些標準,比如對ECMO患者的建議。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神經科學重症監護室主任何塞·蘇亞雷斯說,在美國,該準則將會對標準化腦死亡診斷十分重要,當然在國際上也會大有幫助。很多欠發達國家根本沒有腦死亡診斷的標準,新的建議或許可以幫助這些國家製定自己的統一框架。
蘇亞雷斯同樣未參與該項目。但他說:“我們在這方面開展了真正的國際合作,來自各大洲的人士都為這個問題貢獻了他們的專業知識,並且達成共識,這非常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