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官禁止Uber與Lyft將司機歸類為合同工
一名來自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官命令Uber和Lyft禁止在加州將其平台上的司機認定為獨立承包商,這名法官表示,兩家公司需要將司機認定為可享受福利的正式員工。法庭的這次裁決對於Uber和Lyft這兩家零工經濟企業來說,是一次初步失敗,將司機認定為正式員工,將會對他們的商業模式產生巨大的影響。
這名法官在本週一做出了這項裁決,但是這並不會是最終裁決,因為兩家公司預計都將對這個影響深遠的初步禁令提出上訴,法官的這個裁決有可能會導致Uber和Lyft暫停服務,並且想辦法調整自己的商業模式從而適應法官的命令。
加州的勞動法於今年正式生效,該州政府官員根據新勞動法對Uber和Lyft兩家公司提起訴訟,這也是迄今為止對零工經濟發起的最嚴重的法律威脅,而且正值網約車業務陷入窘境之時。受新冠病毒疫情封鎖令的影響,由於人們大多數時間都留在家中躲避疫情,導致打車服務需求驟降,Uber的虧損程度有所擴大,今年第二季度該公司的打車業務營收下降了67% 。
受此消息影響,本週一Lyft股票部分漲幅被抹去,Uber當日的股價下降了大約2%。Lyft將於本週三發布最新一期財報。
舊金山高級法院法官伊桑·舒爾曼(Ethan Schulman)將在10天后讓禁令正式生效,從而為兩家公司留出上訴的時間。
Uber公司的分析師表示,如果將司機認定為正式員工,那麼Uber在舊金山地區的打車費用將最多提高30%,而在人口較少、需求程度較低的地區,打車的價格最高可提升120% 。
舒爾曼同意加州總檢察長哈維爾·貝克拉(Xavier Becerra)的觀點,即Uber和Lyft違反了第5號議會法案,該法案規定,一般情況下,只有當工人在公司正常的業務過程之外履行職責時,他們才能被歸類為承包商。如果兩家公司不得不將司機認定為正式員工,企業方將承擔加班費、醫療費用和其他福利,這將加大企業的運營成本。
與其他加州法官一樣,舒爾曼對企業將司機認定為承包商的做法表示懷疑,稱此舉“違背了經濟現實和常識”。
Uber和Lyft都表示,其大多數司機都更希望被認定為承包商。Uber公司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大多數司機都希望獨立工作。當超過300萬加州人沒有工作時,我們的民選領導人應該專注於創造就業崗位,而不是試圖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關閉整個行業。”
一位一直關注此案的法學教授表示,本週的裁決將成為一個重要的轉折點。來自西雅圖大學的夏洛特·嘉爾登(Charlotte Garden)表示:“Uber和Lyft經常暗示如果被認定為員工,司機就將失去工作的靈活性,但是加州法律並不排除靈活就業。這些公司真正的意思是,他們可能會針對第5號議會法案做出改變司機工作條件的商業決定。”
截止到目前,包括Uber和Lyft在內的零工經濟企業,已經投入了總計1.1億美元來推動一項投票,該投票將於11月提交給民眾,其旨在讓其司機免受第5號議會法案的影響,同時向司機承諾,公司將通過其他福利來替代正式員工身份。
Lyft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最終,我們相信這一事件將由加州選民決定,他們將會站在司機一邊。”
在8月6日舉行的聽證會上,Lyft公司律師稱,貝克拉所尋求的禁令,將對這些企業的服務造成破壞,並對司機和乘客造成“巨大傷害”。
Uber和Lyft兩家公司的總部都位於舊金山,而該市也加入了貝克拉所提起的訴訟。舊金山市認為,通過違反加州勞動法,兩家公司成功成長為巨頭企業,而其平台上的司機多年來卻深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