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祝福視頻最高售價20萬元錄製視頻收費產業鏈浮出水面
近年來,不少中小企業、微商的宣傳視頻中,經常會出現一些明星的祝福視頻,如企業年會、開業典禮、發布會、招商會等。相較於邀請明星代言來說,這類推薦、祝福視頻的規則要簡單很多,明星只需要抽出一小段時間,對著鏡頭念出準備好的文案即可完成。
不過,知名藝人楊迪最近卻因一段祝福視頻惹來爭議。
近期,大量投資人在社交網絡上反饋,在有利網平台的出借金到期後遲遲未兌付。有投資人質疑,該平台把到期債權借給了“老賴”。7月24日,有利網回應稱,平台已於6月30日停止新放款。
而楊迪曾於2017年給有利網錄製過祝福視頻。7月24日,楊迪在其微博發表聲明,稱自己是在電影宣傳期間,幫宣傳方錄製的視頻,並非涉嫌詐騙的有利網代言人,錄製視頻也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一石激起千層浪,關於明星祝福視頻的話題甚囂塵上。
祝福視頻種類繁多
最高售價二十萬元
《法治日報》記者在某電商平台以關鍵詞“明星祝福視頻”進行搜索,發現有不少商家提供此類服務。《法治日報》記者隨機點開5家商戶,其“寶貝描述”“賣家服務”“物流服務”的評分均在4.8以上,且被電商平台標註為“高”。
《法治日報》記者隨機進入一家名為“××錄音”的店鋪,其經營內容為“明星藝人錄製開業賀詞、祝賀產品上市、宣傳推廣”。據該店舖的客服人員介紹,不同明星錄製的價格不同。在客服人員提供的“視頻祝福清單”中,價格最低為2萬元,有青年朗誦藝術家周揚、丁文山等;最高為20萬元,包括楊丞琳、吳京、陳赫、唐嫣等明星。該文件還顯示5萬元和10萬元的超值套餐,套餐內包含多位藝人。據《法治日報》記者粗略統計,該文件顯示的明星數量達127位。
《法治日報》記者進一步詢問客服人員了解到,該費用不含稅、不開發票,且需要客戶自主提供錄製文案,時間長度不超過15秒至20秒。客服人員表示,確定由哪位藝人錄製後,需先付款,然後再進行視頻錄製。當《法治日報》記者詢問真實性時,客服人員聲稱,他們與文件清單中的明星均有合作關係,且需要和顧客簽訂相關合同。
《法治日報》記者在客服人員提供的樣片中看到,祝福內容包括某明星祝福某某公司成立,也有明星直接說“很開心成為某某品牌的代言人”。
《法治日報》記者提到,如果邀請明星錄製祝福火鍋店開業視頻,能否要求明星說自己是該火鍋店的代言人,客服人員表示這需要和明星進行協商。
此外,《法治日報》記者搜索發現,也有不少售賣此類祝福視頻的網站。隨機進入一家網站,可看到種類繁多的祝福視頻,包括明星祝福真人實拍、外國人祝福、動畫人物配音祝福、婚禮祝福等。其中,在外國人祝福視頻中,說祝福語的人包括非洲小孩、歐洲美女、泰國公主、沙特王子等。
根據該網站顯示的價格,國內明星一般為1萬元至10萬元,包括楊冪、景甜、黃渤、鐘麗緹等明星;外國人祝福視頻的價格則為300元左右。
明碼標價售賣視頻
難以規範存在風險
關於視頻定價,有業內人士透露,首先,藝人有自己的預期,拿到市場上後,經過多次買賣談判,形成了市場定價的結果,相對比較穩定,“一般來講,一開始會賣很貴,藝人會認為自己應該挺值錢的,但中間不斷有人跟他們詢價、壓價,明星們就會發現價格太高了,視頻賣不出去。拍視頻幾乎是零成本,一天擱這兒待著沒事幹,錄一百條也錄了,哪怕一條只收1000元,錄一百條還能掙10萬元,但是如果定價10萬元,可能一個月都沒人找他錄製”。
《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此類平台的客服人員介紹稱,用戶只需提供一份30字以內的拍攝需求和文案,平台會拿著需求去和明星或者工作室溝通細節。但是,也並非所有在列明星的祝福都可以隨意購買,對於一些大牌明星,必須拿著具體的內容先去詢問,是否錄製的最終決定權在明星手中。而網紅給出的價格相對較低,對錄製祝福這一行為的接受程度也比較高。此外,除了平台溝通,藝人也可以自行選擇入駐平台,明星團隊只需要在入駐窗口填寫個人信息即可,或者直接與客服人員聯繫申請入駐。
一位藝人經紀人告訴《法治日報》記者,一般錄製視頻的需求不會採用這種形式下單。明星錄製祝福視頻有的是廣告代言,或者是商業演出。偶爾也會遇到朋友結婚、開業等,當對方邀請錄製祝福視頻時,他們一般不會和朋友收費。
這位經紀人也提到,國內網絡平台上存在一條明星通過錄製視頻進行收費的產業鏈,但以往大家不知道在哪裡找,現在算是有專門的平台了。畢竟現在個人和商家有這種需求,但又沒有明星渠道,而部分當紅藝人有時需要賺取外快,對於新人或者過氣藝人來說,這更是一種生存渠道,圈內不少人對此也表示理解。
一位購買過該服務的企業負責人對《法治日報》記者說,有很多人苦於品牌知名度不高,銷路窄,就會通過這種方式,找到一些名氣比較大的明星為其品牌做宣傳。
然而,相較於國外比較成熟的同類型平台,明星祝福在公開渠道上明碼標價售賣目前不僅很難規範化,也存在一定法律風險。
有藝人經紀人向媒體透露:“此類中介平台的操作方式有點像演出網、選角平台或地產中介。一般這種中介的生存之道是先定價,若有客人下單,他們會聯繫明星。他們肯定也是有明星渠道的,但問題是找明星談合作,明星有可能幫你錄,也有可能不幫你錄。這個平台收了網友的錢,就存在賠錢風險。不完善和漏洞肯定是存在的。”
業內人士認為,明星為個人提供祝福,可以視為粉絲經濟行為,但當其與企業合作時,因其具備名人效應,所以實際是在用一種泛廣告語言、一種積極陳述的行為,來暗示或者明示外界這個產品應該得到廣泛推廣,實質上就是一種廣告代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