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條新政支持集成電路、軟件產業優惠政策升級
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是信息產業的核心,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關鍵力量,我國20年前就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並不斷升級,如今又有了新動作。8月4日,國務院公開了《關於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全文5000多字從財稅、投融資、研發、進出口、人才、知識產權、市場應用、國際合作等八方面,給予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政策40條支持政策。
“《通知》與以前支持政策相比,重點突出了新時期的時代特徵與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目標,有利於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發展質量。”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李旭紅教授對第一財經記者稱。
其實,國務院早在2000年就出台系列政策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2011年初對這一支持政策進行升級,2020年則再次升級。
在一系列支持政策中,財稅支持政策含金量最高,因此放在了系列支持政策之首。《通知》在財稅支持政策上共有8條,受益對象包括集成電路生產、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和軟件企業,涉及減免稅種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進口環節增值稅、關稅。
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對第一財經記者稱,總體來看財稅新政對享受優惠政策的技術標準有所提高,但與之同時受惠範圍有所擴大,瞄準了集成電路全產業鏈,而且在企業所得稅、進口環節關稅、增值稅上減免力度明顯加大。
以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所得稅減免為例,《通知》給出4項新舉措。即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線寬小於65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線寬小於130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另外,國家鼓勵的線寬小於130納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總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而2011年國務院政策規定,對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微米(注:1微米等於1000納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前五年免徵所得稅,後五年減半徵稅。對線寬小於0.8微米(含)的,前兩年免稅,後三年減半徵稅。
李旭紅認為,線寬標準的細化與完善一方面反映了2011年來我國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快速發展,另一方面則突出了政策對於高質量發展的嚴格要求。與此同時對線寬小於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企業直接免徵10年企業所得稅,力度更大,有利於減輕企業稅負提升活力,鼓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力度。
“以前財稅優惠政策更多地聚焦集成電路生產和軟件開發企業,但由於產業發展需要上下游相關企業協同發展,因此這些年稅收優惠覆蓋面在不斷擴大,涉及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等企業。並對相關企業進口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淨化室專用建築材料、配套系統和集成電路生產設備零配件等,免徵進口關稅。”施正文稱。
他認為,減免稅力度也越來越大,比如在以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所得稅“五免五減半”政策上,首次給出了“十年全免”新政,並對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前5年免徵企業所得稅,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值得一提的是,與2011年國務院支持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發展文件相比,《通知》首次給出國際合作支持政策。主要內容包括深化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全球合作,積極為國際企業在華投資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推動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走出去”等。
工信部數據顯示,上半年我國生產的集成電路有1000多億塊,同比增長16.4%,保持較快增長勢頭。
施正文認為,《通知》一系列支持政策將有力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搶占現代信息產業科技前沿,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