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多人誹謗要求刪話題未果大學教授起訴“知乎”勝訴
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8月4日消息,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審結了一起名譽權糾紛案,二審認定“知乎”平台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處置侵權內容,應對損害擴大部分與發布者承擔連帶責任,當庭判決駁回“知乎”上訴,維持原判。
原標題:遭多人誹謗要求刪話題未果大學教授起訴“知乎”勝訴來源:上海一中法院
教授“知乎”上遭多人誹謗要求刪話題未果起訴
大學教授丁先生很煩惱,他發現有人在網絡上對他進行人身攻擊。
2019年4月20日,匿名用戶在“知乎”平台上發布了一個關於丁先生的話題,隨後有用戶在該話題下回答,言語中不乏惡意中傷及誹謗。
5月,一匿名用戶又新增話題回答,使用了侮辱性詞彙。丁先生很氣憤,他認為這些不實回答已經嚴重侵害了他的名譽權。
遂於6月12日向“知乎”平台運營主體智者天下公司發送了律師函,要求其於收到律師函之日起立即刪除三個侵權回答。函中附有丁先生代理律師的姓名及聯繫電話,並詳細列明三個回答鏈接,摘抄了部分言論。然而“知乎”遲遲未刪除相關內容,侵權言論愈演愈烈。
6月18日,有用戶發布“如何評價丁先生”的新話題,部分用戶跟帖發表誹謗性評論。兩個話題不斷發酵。
至7月1日,相關瀏覽量已達十萬以上。
7月2日,丁先生再次委託律師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律師函,催促智者天下公司立即刪除兩個侵權話題及項下所有內容。
三天后,智者天下公司將其中一個話題及項下內容全部刪除,但另一個話題下僅刪除了一個用戶的回答。
丁先生無法繼續忍受,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智者天下公司停止侵害並刪除“知乎”平台上侵權話題項下的所有內容,在“知乎”平台上發佈為期一個月的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聲明,並支付財產損失、精神損害賠償金共計六萬元。
智者天下公司收到訴訟材料後於2019年7月29日刪除了剩餘侵權話題及項下內容。
法院: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 “知乎”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公民依法享有名譽權,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智者天下公司在知道涉案帖子存在侵害丁先生名譽權顯著可能的情況下,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應對損害擴大部分與發布者承擔連帶責任,遂判決智者天下公司連續七日在“知乎”平台刊登聲明向丁先生道歉,並賠償丁先生財產損失一千元,對丁先生其餘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智者天下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
智者天下公司認為,其已及時處置涉案內容,盡到了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承擔並且能夠承擔的採取必要措施的義務,不應當承擔責任。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後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之規定,被侵權人可以書面形式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公示的方式向網絡服務提供者發出通知。
丁先生郵寄的律師函列明了通知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要求採取必要措施的網絡地址及要求刪除相關信息的理由等,已構成有效通知。
智者天下公司作為專業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具備相應的管理信息的能力和採取預防侵權措施的技術可能性。丁先生提供了侵權信息的初步證明材料,該內容本身足以使智者天下公司判斷網絡用戶是否存在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智者天下公司在收到律師函後時隔二十余天方進行處理,該期間已超過及時處理的限度,造成內容的進一步傳播,應該對損害的擴大部分承擔相應責任。
綜上,智者天下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上海一中院當庭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編輯 彭啟航
來源:上海一中法院
原標題:“知乎”被教授告上法庭|案件速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