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被北京市場監管局罰款5萬元或因廣告內容不准確
啟信寶數據顯示,7月30日,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決定文書號為京朝市監工罰(2020)712號,處罰事由顯示為010101,處罰內容為罰款5萬元,處罰機關為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據了解,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已不是首次受到行政處罰。資料顯示,2016年9月13日,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曾因在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不真實、不准確,或未表明出處等原因,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處以20萬元行政處罰。
有分析指出,通過處罰事由顯示來看,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此次被處罰事由或與上起相同。此外,據啟信寶數據顯示,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還涉及司法訴訟17起,內容包含買賣合同糾紛、產品責任糾紛等。
公開資料顯示,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於2012年11月0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朱曉彤。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汽車零售;提供汽車技術諮詢;提供汽車技術服務;充電設備管理運營服務(在規劃許可的停車場區域內)等。
截至美東時間7月31日收盤,特斯拉(TSLA)股價下跌3.81%,報1430.76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