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定退市的瑞幸還有人在拼命搶奪?
成立19個月上市,上市13個月退市,瑞幸真是夠快!6月26日美股盤前,瑞幸咖啡宣布,撤銷召開聽證會的請求,不再尋求推翻納斯達克要求公司退市的決定。當日開盤後,瑞幸咖啡股價大幅跳水,連續6次觸發熔斷,最大跌幅一度超過60%,最終收於1.38美元/股,跌幅為54%,市值萎縮至3.47億美元。
6月27日早晨6點,瑞幸咖啡進一步明確了退市事宜,官方宣布,公司將於6月29日在納斯達克停牌,並進行退市備案。
觸發6次熔斷的暴跌行情,就此成為瑞幸咖啡在納斯達克的最後一夜。
正如瑞幸咖啡所言,退市僅是喪失上市地位,公司在國內的主體仍將繼續運營。只是,依靠燒錢起家的瑞幸,沒了上市融資的渠道,還能堅持多久?
有意思的是,儘管瑞幸因造假退市,還將面臨巨額索賠,可包括董事長陸正耀在內的多名重要股東,非但沒有“走為上策”,反而開始了股權爭鬥,搶起了控制權。
莫非自爆造假及退市,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一出大戲?
力保上市地位只是假象?
先簡單回溯一下轉折歷程。
2020年5月19日晚,瑞幸咖啡公告稱,公司5月15日收到納斯達克交易所上市資格部(Listing Qualifications Staff,以下簡稱“上市資格部”) 關於公司股票退市的書面通知。
對此,瑞幸方面反應激烈,立刻表示,計劃向納斯達克聽證會專家組及時要求舉行聽證會。按照相關法律,聽證會通常安排在聽證請求日期後的30至45天舉行。
就在收到通知的當天深夜,瑞幸董事長陸正耀深夜發文,質疑納斯達克的決定,他表示已根據階段性調查結果,第一時間處理相關責任人、重組董事會、更新管理層、積極進行整改,但納斯達克不等最終調查結果就要求公司退市,出乎意料,對此個人深感失望和遺憾。
5月23日,納斯達克告知公司聽證會日期定於2020年6月25日。
6月24日,公司通知上市資格人員公司決定撤回上述聽證請求,不尋求逆轉或保留上市資格人員將公司從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退市的決定。
可就在6月23日,瑞幸咖啡還表示,公司正在盡一切努力盡快提交年度報表,但由於新冠疫情導致報表編制放緩,以及4月宣布的財務造假內部調查懸而未決,因此未能及時提交年報。
前期反應強烈,並表示要提交年報,很容易讓市場以為,瑞幸有希望保留上市地位。受此影響,公司股價一度上漲。
可到了關鍵時刻,瑞幸咖啡還是放棄了掙扎,甚至不願到聽證會上試一試。
有投行人士表示,瑞幸可能早就知道自己無法扭轉退市結局,如果真的上了聽證會,可能會向外界暴露更多造假細節。
陸正耀不願退出
面對問題纏身的瑞幸咖啡,陸正耀等人似乎沒有“退避三舍”的意思,他們還要爭奪控制權。
6月26日晚間,瑞幸咖啡連發三份公告,這三份公告代表了不同的利益方。其中一份公告顯示,瑞幸咖啡宣布,將於7月2日召開董事會,考慮關於董事長陸正耀的辭職提議。
瑞幸咖啡表示,董事會決定要求陸正耀辭去董事和董事長職務。董事會多數董事根據特別委員會呈交的調查結論和建議,提出了這項辭職和免職要求。特別委員會是根據正在進行的內部調查得到的文件及其它證據,以及對陸正耀在內部調查中配合程度的評估做出了建議。
第二份公告顯示,陸正耀決定在7月5日召開特別股東大會,主要討論解除董事、獨立董事Sean Shao的任命等事項。
對此,董事會卻建議,股東投票反對罷免Sean Shao獨立董事職務的提議。因為邵孝恆目前擔任董事會特別委員會主席,目前的內部調查可能受到干擾。
顯然,瑞幸咖啡的董事會已經分裂成了兩派,一派是陸正耀,一派則是Sean Shao(邵孝恆)。
需要指出的是,邵孝恆目前的身份是瑞幸咖啡造假調查組的組長,其自從瑞幸上市時就擔任獨立董事,並持有股份。
瑞幸咖啡將在7月5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上回應以下8項待表決決議。
決議1:免去邵孝恆的獨立董事職務,自特別股東大會結束之日起生效。
決議2:免去黎輝的董事職務,自特別股東大會結束之日起生效。
決議3:免去劉二海的董事職務,自特別股東大會結束之日起生效。
決議4:免去陸正耀的董事職務,自特別股東大會結束之日起生效。
決議5:在2020年6月19日至股東大會結束期間,被任命為董事會成員的任何董事(獨立董事除外,如有)自股東大會結束之日起被免去公司董事職務。
決議6:如果通過1號決議,或者邵孝恆在特別股東大會決議前自願無條件的辭去董事會職務,瑞幸咖啡放棄並永遠免除追究邵孝恆在公司期間,因任職或與職務相關,而執行或履行的職責、權力、權限、自主決定,所可能發生或引起的任何損失、損害、意外事件或索賠的責任(包括過去、現在以及將來),無論是法律上還是公理上,無論公司知情或者不知情,無論公司曾經懷疑或者確定。
決議7:任命Ying Zeng為獨立董事,自股東大會結束之日起生效。
決議8:任命Jie Yang為獨立董事,自股東大會結束之日起生效。
上述一系列公告顯示,陸正耀和邵孝恆或許在角力瑞幸咖啡的控制權,考慮到瑞幸咖啡即將面臨相關法院的訴訟,陸正耀或希望通過調整董事會,繼續保留對瑞幸咖啡的控制權。
巨額索賠即將到來
退市板上釘釘,可瑞幸咖啡需要解決的問題遠沒有結束。
上證報記者此前分別採訪了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創辦人楊兆全、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智斌等多名資深律師,都得到了相似的答案:瑞幸在中國運營、開曼註冊、美國上市,如今中美兩國的證券法均有長臂管轄的法律依據,對相關證券欺詐行為都會深入調查、堅決打擊。
4月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聲明稱,中國證監會高度關注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對該公司財務造假行為表示強烈的譴責。
中國證監會表示,不管在何地上市,上市公司都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市場的法律和規則,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中國證監會將按照國際證券監管合作的有關安排,依法對相關情況進行核查,堅決打擊證券欺詐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
隨後在4月27日,圍繞瑞幸財務造假事件引發的跨境監管合作問題,中國證監會再度發聲稱,自瑞幸咖啡自曝財務造假以來,中國證監會第一時間對外表明嚴正立場,並就跨境監管合作事宜與美國證監會溝通,美國證監會作出了積極回應。中國證監會一向對跨境監管合作持積極態度,支持境外證券監管機構查處其轄區內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
除了集體訴訟的賠償,瑞幸還將遭到中美兩國監管部門的嚴厲處罰。
具體來看,美國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全稱《2002年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對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進行大幅修訂,強化了上市公司高管層對財務報告的責任,公司高管必須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提供不實財務報告和故意進行證券欺詐的犯罪會被判處10至25年的監禁,對個人和公司的罰金最高可達500萬美元和2500萬美元。
“該案相關責任人都會受到美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部分成員不排除會受到刑事指控。”楊兆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