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的“熊貓直播”停播,網紅女主播“跳槽”被判賠一百萬
95後的咪可(化名)是直播界小有名氣的美女主播。2019年3月7日,王思聰投資創立的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旗下的熊貓直播App下架,次日開始關閉服務器;3月30日,熊貓直播正式關站,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也宣布破產,並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企業。
咪可成了這波事件中受牽連的主播之一,因隨意更換平台,她最終被法院判賠100萬元。
事情要從2018年10月,咪可和寧波某文化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書》說起。
當時雙方約定:咪可承諾寧波某文化公司是其全球範圍內唯一演藝合作夥伴,三年合作期內咪可不與任何其他第三方簽訂相同或類似協議,也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為其提供在線直播和演藝等活動,公司擁有的代理權是獨占的、排他的;咪可參與在線直播等演藝活動獲取的收益,同意先由公司代收,在公司扣除相關稅費後按約支付給咪可。
協議簽訂後,這家公司即向咪可支付簽約費12萬元。一開始,咪可獲得每月四五萬元的提成,最高突破了10萬元;公司每個月也獲得3萬-9萬不等的收益。
但自去年1月開始,因為熊貓直播平台的原因,公司和咪可均未收到正常提成款。咪可多次通過微信向公司催促,要求公司墊款,其間公司墊付了部分款項。
咪可以公司拖欠提成款為由,通知解除合同,並轉而在陌陌平台上直播。
隨後,寧波某文化公司起訴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合作費用。後又以咪可違約為由起訴咪可,要求退還簽約費12萬元,賠償違約金100萬元。咪可反訴要求公司支付剩餘提成款、利息和違約金。
鄞州法院經審理,判決《合作協議書》解除,咪可向寧波某文化公司退還簽約費12萬元、支付違約金100萬元,並駁回咪可的反訴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後,咪可不服,上訴至寧波中院。寧波中院經審理後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題為:《王思聰的“熊貓直播”停播後,網紅女主播“跳槽”被判賠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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