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訴“易車”不正當競爭索賠118.3萬元
海淀法院官網顯示,因認為企業名稱“汽車之家”被“易車”軟件擅自使用,北京車之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將北京易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車互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仿冒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立即停止仿冒行為、登報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118.3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告北京車之家公司訴稱,其為“汽車之家”網站平台以及移動應用軟件“汽車之家”的所有者和運營者,為汽車之家公司在境內的運營主體。“汽車之家”既是原告企業字號簡稱,又是網站名稱,同時,“汽車之家”及“汽車之家看車•買車•用車”文字也已被註冊為商標,北京車之家公司為商標權利人。
北京車之家公司發現,北京易車互聯信息技術公司在蘋果應用軟件商店發布移動應用軟件“易車”,名稱顯示為“易車-專業看車買車的汽車之家”,預覽文字描述“易車–專業的汽車選車看車買車購車平台,車友必備的汽車服務之家”。該軟件下載之後顯示其版權方為北京易車信息科技公司。
原告北京車之家公司認為,北京易車信息科技公司係移動應用軟件“易車”的版權方及運營者,為汽車用戶提供汽車報價、車友社區、汽車服務等服務。汽車之家與易車均為紐交所上市企業,主營業務相同,均為面向汽車用戶和企業的信息服務平台。原被告在汽車互聯網服務領域存在競爭關係,而二被告開發及運營的移動應用軟件“易車”在其名稱及文字描述中擅自使用“汽車之家”字樣,引人誤解並產生混淆,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並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