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借網課推網游違法可恥可惡
以遊戲類、社交類服務為主的某直播平台,在今年2月初發佈公告稱“停課不停學,為廣大師生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持與一站式教學服務”。4月初,記者在沒有註冊的情況下登錄該平台手機App,進入頁面的第一步便彈出了各種網游的興趣選項。也就是說,想要在該平台進行網絡學習,先要瀏覽大量遊戲、交友的信息。在一些所謂免費的網課中,記者發現大量被精心包裝的遊戲廣告(6月9日央視新聞)。
在疫情防控這一特殊時期,在家上網課成為絕大多數學生的不二選擇。很多網絡平台也專門為學生開闢了網課頻道,這些做法值得肯定。但顯然不該在面向未成年人的網課視頻中插播網游廣告,這種既惡又壞的做法,理當受到懲戒。
在網課前播放廣告,或者在網課中播放廣告,屬於經營者提高營收,增加盈利的一種經營模式。但再熱衷於賺錢,也不能不顧及未成年人的正當權益,打著“免費網課”的名義播放網游廣告。要知道,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自製力差、好奇心和模仿能力強。在一些極具誘惑力廣告的誘導下,極易有樣學樣,陷入網游不能自拔。而且,有了“網課”作掩護,家長和老師都會認為孩子在上課,進而放鬆監管。從這方面來講,在“網課”中插播網游廣告的做法是給家長和未成年人“挖坑”。
因而,不在“網課”中插播網游廣告,理當是App運營者和廣告經營者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更是其法律義務。廣告法明確規定,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遊戲廣告。在有正常判斷能力的人來看,很多網游顯然有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對此,App運營者不可能不知道,廣告經營者不可能不知道。那麼,這種明知故犯的行為顯然是鑽到了“錢眼裡”,拿未成年人的未來和身心健康來牟取不當利益。根據廣告法規定,針對此類行為,除沒收廣告費用外,最高可處10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其實,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在專門針對學生的網絡課程中屏蔽網游廣告並非難題。如完全可以採取大數據技術篩查所有的網絡課程等針對未成年人播放的視頻,並篩查、剔除可能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廣告。再者,既然一些網絡平台可以根據“算法”精準地向瀏覽者推送廣告,其為何沒有能力屏蔽這些廣告?可見,不插播網游廣告並非難為,而是不為。
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包括商家在內的全社會的責任。如果陷入網游不能自拔,極有可能毀了未成年人的大好前程。以犧牲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代價來牟利的行為既違法又可恥,借助“網課”插播網游廣告的暗度陳倉更是可惡。那麼,監管部門顯然不能裝聾作啞,而應果斷查處,嚴肅懲戒。擁有強大技術的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及App運營者更應自覺擔當,少利用技術作惡,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