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集團:公司股票存在被暫停上市風險
暴風集團對外發佈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請到首席財務官和審計機構,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深交所可以決定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現有員工無法承擔2019 年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和2020 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第一季度報告的編制工作,公司無法按相關規則的要求披露2019 年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和2020 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第一季度報告。
2020 年2 月10 日,公司與北京風行在線技術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及附件,合同履行期間,存在法律、法規、政策、技術、市場等方面不確定性或風險,同時還可能面臨突發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所帶來的風險等。公司員工持續大量流失,目前僅剩 10 餘人,同時存在拖欠部分員工工資的情形。
暴風集團還表示,公司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不符合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條件。2019 年 9 月 16 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及馮鑫先生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根據相關規定,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不得發行證券。由於上述情形的存在,公司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關於實施 重大資產重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