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視頻訴愛奇藝盜播《一郭匯》終審判決:認定愛奇藝侵權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愛奇藝被訴著作權侵權糾紛系列案件(共四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愛奇藝侵犯了西瓜視頻對《一郭匯》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判決愛奇藝承擔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的賠償責任,一共判賠4.2萬元。
《一郭匯》是知名相聲演員郭德綱的一檔短視頻脫口秀,2017年12月29日在今日頭條、西瓜視頻上線,累計播放量超過2億次。2018年4月,西瓜視頻發現愛奇藝內有多個播放《一郭匯》內容的視頻。作為《一郭匯》的著作權人,西瓜視頻認為愛奇藝未經許可的播放行為構成侵權,遂起訴至法院。
西瓜視頻訴稱,其是視頻節目《一郭匯》的著作權人,愛奇藝未經許可,擅自向網絡用戶提供了該節目第1期、第3期以及第7期的內容,侵害了西瓜視頻的合法權益。
愛奇藝辯稱,涉案節目為一檔個人脫口秀節目,獨創程度較低,不構成類似攝製電影方法創作的作品。
兩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涉案作品為系列脫口秀綜藝節目中的一期,有針對該期節目特別選定的主題,亦並非僅對主持人及嘉賓的講述內容進行簡單機械錄製,有解說字幕、畫面插播、畫外音、鏡頭切換、特效及特寫,節目結尾處還有嘉賓向主持人提問及主持人回答,系通過鏡頭切換、畫面選擇拍攝、後期剪輯等過程完成,其連續的畫面反映了製作者獨特的視角和富有個性化的選擇與判斷,表達了與主題相關的思想內容,其獨創性程度符合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要求,構成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愛奇藝辯稱,侵權視頻為用戶上傳,愛奇藝提供的是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無任何過錯。根據《侵權責任法》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提供信息存儲空間的網絡服務提供者對於網絡用戶的侵權行為如果不構成明知或應知,是可以免責的。但是該規定的前提是網絡服務提供者確實能證明其提供的僅為信息存儲空間技術服務,而並未直接提供侵權作品。
但在長達近兩年的訴訟中,愛奇藝無法提供真實上傳用戶的具體註冊及上傳信息,因而法院認定愛奇藝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提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性質,從而認定其構成直接提供侵權作品的直接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