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版權局:是時候更新DMCA了
據外媒報導,美國版權局(US Copyright Office)發布了一份人們期待已久的192頁報告,這份報告可能為音樂和電影行業爭取到更嚴格執行《數字千年版權法(DMCA)》提供了契機。報告指出,DMCA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可用的,但像section 512安全港條款等其中一些內容則可能需要調整。
電子前沿基金會(EFF)等倡導開放互聯網的機構也認為,安全港條款是公眾每天使用的互聯網服務的基礎,但它們對DMCA取消鼓勵過分熱心的企業審查並破壞公平使用受版權保護材料的權利的系統提出批評。他們還敦促修訂section 1201“反規避”條款,該條款旨在禁止違反訪問控制和DRM等其他技術保護,但同時卻允許企業從事反競爭行為。
不過版權局的報告卻與此相反。該局指出,這些問題主要影響到版權所有者,雖然它不建議對section 512進行任何大規模修改,但它建議進行調整從而企業更容易發布撤下通知。
最後,該報告還稱,美國國會還應該考慮調整法律的部分內容進而允許版權所有者傳喚在線服務提供商來識別侵犯版權者,這表明,澄清是否適用於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可能有助於企業打擊p2p盜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