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車也有補貼上海:國六新車給予4000元/輛財政補貼
這是真的!純燃油汽車也能享受財政補貼了。5月20日消息,據國內媒體報導,近日上海市發改委等六部門印發《關於促進本市汽車消費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指出,2020年12月31日以前,本市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汽車,同時在本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符合要求的國六排放標準燃油新車,並在本市公安部門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本市給予每輛車4000元的財政補貼。
《措施》中也包括積極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對消費者在本市使用具有獨立報樁電錶的個人自有充電樁充電產生的電費、以及在本市公共或專用充電設施充電並使用上海充電設施公共數據採集與監測市級平台支付結算的電費和服務費,本市給予每位消費者5000元補貼。
此外,《措施》中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增加公共領域燃料電池汽車示範線路,重點支持物流車示範應用。
以下是:關於促進本市汽車消費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定汽車消費有關決策部署,促進本市汽車消費優化升級,特製定以下措施。
1.適當增加中心城區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投放數量。在確保本市綜合交通政策基本穩定的前提下,2020年新增4萬個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滿足本市消費者合理出行需求。(責任部門:市交通委)
2.有序推進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工作。2020年12月31日以前,本市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汽車,同時在本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符合要求的國六排放標準燃油新車,並在本市公安部門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本市給予每輛車4000元的財政補貼。鼓勵汽車銷售企業開展汽車“ 以舊換新 ”讓利補貼,通過“政府有補貼、企業有優惠”,放大財政補貼效應,釋放更新置換消費潛力。(責任部門: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
3.積極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落實延長新能源汽車購置中央財政補貼、免徵車輛購置稅等政策。2020年12月31日前,本市個人消費者按照《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滬府辦規[2018]7號)及相關規定,在本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純電動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汽車),並在本市公安部門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對消費者在本市使用具有獨立報樁電錶的個人自有充電樁充電產生的電費、以及在本市公共或專用充電設施充電並使用上海充電設施公共數據採集與監測市級平台支付結算的電費和服務費,本市給予每位消費者5000元補貼。(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4.加大公共領域燃油車置換為新能源汽車力度。2020年全市更新新能源公交車2500輛左右,實現中心城區和郊區建成區內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的目標;加快燃油出租車置換純電動車型,2020年完成5000輛左右純電動出租車上牌並投入使用。(責任部門: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5.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配套。支持充(換)電設施建設,對居民社區建設智能充電樁、實施自(專)用充電樁共享改造、開展充電樁示范小區建設的,按照相關標准給予一定的財政補助。妥善解決電動出租車充電難問題,每年建設15個出租車充電示範站,並對示範站給予財政補助;支持出租車利用社會充電網絡充電,2020年內,出租車利用上海充電設施公共數據採集與監測市級平台支付充電費用的,可享受0.4元/千瓦時的額外補貼。(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財政局)
6.促進燃料電池汽車加快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增加公共領域燃料電池汽車示範線路,重點支持物流車示範應用。出台加氫站建設佈局規劃,抓緊制定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辦法,研究補貼政策。2020年新建5座以上加氫站,力爭完成全市10座以上加氫站佈局。(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
7.優化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政策。落實新能源汽車“不限行、不限購”,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繼續發放免費專用額度。對消費者將燃油汽車置換為新能源汽車的,相關部門提供新能源汽車專用額度後,允許消費者繼續保留燃油汽車額度。(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
8.營造智能汽車消費環境。積極對接國家《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培育一批新型市場主體,加快車聯網絡數據通信運營、地圖位置服務等一批功能性平台落地。積極拓展智能汽車消費場景,推動數據共享,支持商業模式創新,推動有條件的區域開展城市級智能汽車應用試點,探索開展商業化運營。(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國資委)
本措施自2020年4月23日起施行(具體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