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安全中心發布提醒:嚴厲打擊租售微信帳號行為
微信安全中心發布提醒:嚴厲打擊租售微信帳號行為。“高價收v,不想賣的可以租180/天”“出租微信加我長期有效”“註冊1年綁定手機,有交易記錄”微信還能出租?驚訝之餘竟然有點心動。帳號密碼借出去幾天就有幾百塊到手,這樣不勞而獲又穩賺不賠的好事上哪找啊!
但你有沒有想過:人人都可以免費註冊、使用的微信,他們為什麼要租呢?
惡意註冊屢遭重擊,網絡黑產另闢蹊徑
微信明令禁止損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為,並設立了對應的處罰措施。對於存在違規行為的惡意帳號,一經發現確認,微信安全系統會馬上封停。
帳號被封,不法分子必須找到新的可用帳號才能繼續他們的違法違規活動。而所謂“租號”,就是黑產組織(即俗稱’號商’)想出來的一種解決辦法。
從前,號商通過外掛工具可以大批量註冊微信帳號,並模擬正常用戶操作使用(如自動添加好友、自動轉發朋友圈等)。然而,這種俗稱“機器人養號”的行為,隨著近年微信打擊的升級變得舉步維艱。惡意註冊這條路行不通,號商便漸漸打起了“租用”真人微信號的主意。
不法分子在朋友圈發布收購微信帳號、微信群的虛假廣告。
隨便搜一搜就會發現,社交平台上租購微信的廣告並不少。發布者在網上給出一天幾十元到幾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報價,成功讓部分用戶將微信帳號密碼拱手相讓。但也引起了更多用戶的懷疑:拿這些帳號做什麼才能給出這麼高的報酬?
為什麼要求帳號有交易記錄
還要流水截圖?
出租的帳號要不回來怎麼辦?
……
眾多疑問,答案只有一個:租微信號,本身就是個陷阱。
個人帳號被挪作他用出租微信風險重重
顯然,這些人千方百計拿到用戶的實名制帳號,當然不是用來投票那麼簡單。
有“租號”需求的不是違法犯罪團伙,就是想打“擦邊球”的灰產組織。他們在網上發布虛假廣告,美其名曰是“短期租借”,其實就是變相盜號,哄騙用戶自己交出帳號、密碼,再理所當然地將這些帳號挪作他用。
而向這些人開放帳號使用權的結果就是,用戶的帳號後期可能會被盜用,直接損害自身及親友的切身利益,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到網絡黑灰產的運作中。
因出租帳號後被冒用身份,導致微信朋友被騙
一方面,帳號使用權的離手,意味著用戶的隱私也將脫離防護。一旦同意對方登錄自己的帳號,用戶之後的對話內容都可能被截取。個人隱私由此洩露,一些敏感內容甚至會被大幅傳播或放在線上黑市出售。
另一方面,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好友對用戶帳號出租並不知情,因此用戶的身份極有可能被冒用。像假扮號主身份向好友借錢、申請借貸、騷擾朋友或發布虛假廣告實施詐等情況都時有發生。
圖示案例中帳號出租後被冒用身份,向好友借錢
有的“租號”套路更深,不但許諾“費用日結、不干擾用戶正常生活”,而且用戶也無需提供帳號密碼,可以直接掃碼登錄。整套說辭看上去樸實無害,但是在帳號外租期間,這類團伙卻背地裡用租來的帳號完成垃圾營銷、招嫖和散播不良信息等惡意行為,危害網絡環境。
隱私洩露
仿冒欺詐、資產損失
騷擾好友,導致名譽受損
帳號被用以從事非法行為……
不僅如此,由於普通用戶的實名帳號擁有支付功能,而且一般沒有異常交易記錄,因此很容易被不法團伙(即所謂’水房’)盯上,用來拆分、“洗白”他們手上的贓款,逃避監管部門和警方的監控、追踪。而一旦用戶出租的微信被捲入“洗錢”風浪,他們的帳號也將不再“清白”。
嚴厲打擊租售微信帳號,出租個人帳號亦屬違規
對於在平台中租售微信帳號的行為,微信團隊一直嚴打嚴防,避免讓用戶落入圈套、成為不法分子違法犯罪的“幫兇”。
而事實上,在《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中也已明文規定,微信用戶擁有帳號的使用權,但不可以將帳號出租或轉讓給他人,也不可以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微信帳號。
《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 7.1.2 微信帳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註冊手續後,僅獲得微信帳號的使用權,且該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同時,初始申請註冊人不得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微信帳號或者以其他方式許可非初始申請註冊人使用微信帳號。非初始申請註冊人不得通過受贈、繼承、承租、受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帳號。
由此,出租微信帳號不但存在極高的安全風險,本身也違反了微信軟件的使用規定。
總而言之,出租微信本質上是網絡黑灰產為了借普通用戶身份實施違法犯罪、逃避監管追踪而佈設的陷阱,不僅可能導致個人帳號被盜、被封,還有極大的概率會危及他人乃至整個網絡空間。希望大家遠離這種違規行為,不管在哪裡看到類似“租售微信”的信息都保持冷靜,不被對方承諾的高利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