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花清瘟再遭扣押?以嶺藥業對出口多國受阻報導進行了回應
日前,據美國海關和邊防巡邏隊(CBP)方面稱,在巴爾的摩港等港口,緝獲了一批企圖通過非法渠道走私進美國的不符合標準N95口罩、新型病毒疫情測試盒,以及未經批准的連花清瘟膠囊藥物。
CBP駐巴爾的摩現場行動相關負責人表示:“疫情下驚慌失措的消費者,被騙子蒙蔽,不斷從國外市場購買(聲稱)可保護(美國人)或者診斷新型病毒的設備,以及在美國屬於假冒或未經批准使用的藥品,這些可能對美國消費者的健康帶來嚴重威脅。”
今年4月,連花清瘟膠囊/顆粒被國家藥監局在原批准的適應症基礎上增加了用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輕型、普通型”的新適應症,但其在美國尚未經過FDA批准。
據了解,截止目前,連花清瘟膠囊劑型已在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巴西、印度尼西亞、加拿大、莫桑比克、羅馬尼亞、泰國、厄瓜多爾等地區和國家分別以“中成藥”、“藥品”、“植物藥”、“天然健康產品”、“食品補充劑”、“現代植物藥”、“天然藥物”等身份註冊獲得上市許可,且已在多個國家啟動連花清瘟產品的註冊工作,在美國進行的針對流感的臨床試驗二期病例收集已完成,最近又在新加坡獲得“中成藥”註冊批文。
日前,以嶺藥業發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業績財報顯示,連花清瘟產品實現營業收入15.42億元,佔總營業收入的66.07%,隨著連花清瘟新冠適應症的獲批,預計其第二季度業績將有更加迅猛的增長。
日前,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表示,目前有充足證據證明,連花清瘟對治療新冠肺炎有效。他表示,近期將發表一個實驗結果,證實連花清瘟有效,可以幫助病人恢復。自此,在一些國內報導中,連花清瘟甚至被冠上了“人民的希望”的稱號。
然而,在國外,連花清瘟卻相繼遭遇被限制入境的尷尬。
先是有報導稱,瑞典對連花清瘟膠囊進行了分析,結果表明其成分僅有薄荷醇,認定為對新冠肺炎沒有作用。接著又加拿大衛生部和部分醫生對連花清瘟膠囊對新冠的治療效果產生質疑,並認為部分說明存在“誤導”可能,加拿大衛生部發言人警告道,在加拿大出售未經官方批准的COVID- 19藥品,或是製造虛假、誤導性信息,稱該藥品能夠預防、治療或治愈COVID-19,都是違法的。並稱衛生部正在嚴肅地對待此事,將會採取措施阻止這種活動。
同時,還有外媒報導顯示,最近意大利警察扣押了一名華人手中的5000件中藥產品,其中包括蓮花清瘟膠囊和金銀花顆粒,銷售中藥的華人被以銷售非法藥品的罪名起訴。
此外,有媒體稱,連花清瘟在美國、加拿大等國進關受阻,可能與其含有馬兜鈴酸成分有關,馬兜鈴酸是一種具有致癌性和腎毒性的化學物質,受到前述國家的嚴格監管。
對於以上產品在相關國家進口受阻的消息報導,以嶺藥業昨日晚間專門發佈公告進行了回應。
以嶺藥業在公告中稱,相關媒體報導中所提到的“連花清瘟僅含有薄荷醇”與事實嚴重不符。連花清瘟是由13味中藥組方而成的治感冒抗流感的大復方中成藥,薄荷腦是其中的藥物組成之一。連花清瘟產品自上市以來,公司對其物質基礎、含量測定以及質量控制等工作開展了深入研究。研究發現連花清瘟產品目前可分離鑑定出新綠原酸、綠原酸、隱綠原酸、異連翹酯苷A、連翹酯苷A、連翹苷、甘草酸、大黃素等86個化合物;同時在美國FDA開展二期臨床試驗之後參照美國FDA的建議,對新綠原酸、綠原酸、隱綠原酸、異連翹酯苷A、連翹酯苷A、槲皮苷、4 ,5-二-O- 咖啡酰奎寧酸、連翹苷、甘草酸等15個成分建立了指紋圖譜方法,建立了從中間體到成品的系統質量控制體系,所以媒體中所報導的“僅含有薄荷醇”的信息是不准確的。
對於在加拿大未許入境,以嶺藥業方面表示,公司連花清瘟產品於2012年就通過了有關媒體報導的北美洲該國家(指的是加拿大)衛生部天然健康產品法規合法註冊(註冊號:80033781),並正式進入該國市場開展合規銷售,且從未發生被該國拒絕入境情況。
對於馬兜鈴酸成分,以嶺藥業表示,魚腥草作為連花清瘟的中藥材成分之一,其主要成分為揮髮油、黃酮和少量生物鹼。其含有的生物鹼中有一種成分為馬兜鈴內酰胺Ⅱ,它與馬兜鈴酸及馬兜鈴酸的代謝產物馬兜鈴內酰胺Ⅰ根本不是同一個物質。基於藥理研究文獻報導,魚腥草中所含的馬兜鈴內酰胺Ⅱ未見致癌性和腎毒性相關報導。
最後,以嶺藥業明確,公司在海外市場的銷售目前主要通過代理商模式,由代理商負責當地的終端銷售和價格製定。部分未經公司授權的經銷商進行的海外銷售和購買產品的行為與我公司無關,公司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發現海外有侵害連花清瘟產品商標權的侵權產品,我公司保留向銷售侵權產品的主體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並賠償所有損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