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實名向監管部門反映:豐巢與中郵智遞合併涉嫌壟斷
近日,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維維等三名律師,實名向國家市場總局反壟斷局反映情況,三位法律業內人士認為,豐巢與中郵智遞合併涉嫌經營者集中,而且已經達到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順豐系豐巢和郵政系中郵智遞的經營者集中需要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
王維維律師與中聞所金順海律師(中聞所執委、反壟斷領域專業律師)、楊帆顧問(行政法專家、法學博士後)研究相關材料後發現,豐巢併購中郵智遞之後,智能快遞櫃行業出現經營者集中行為可能導致的排除、限制競爭,以及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王維維律師認為,最近的豐巢收費風波中已是惡果初顯。
5月5日,順豐控股發佈公告稱,參股公司豐巢開曼的子公司豐巢網絡與中郵智遞及其股東簽署一攬子交易協議。交易後,中郵智遞原股東中郵資本、三泰控股、浙江驛寶、明德控股將減資退出中郵智遞,中郵智遞成為豐巢網絡的全資子公司。
統計數據顯示,作為快遞櫃行業市場份額排前兩名的公司,2019年豐巢與中郵智遞兩家公司的市場份額之和為69%,其中豐巢佔44%,中郵智遞佔25%。
《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經營者應當事先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二)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王維維在情況說明中認為,依據《反壟斷法》、《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順豐系豐巢和郵政系的中郵智遞之間的股權重組係經營者集中,且已達到申報的法定標準。此次實名致函,目的就是呼籲有關部門就此作出合法、合理、客觀、公正的處理決定,預防和製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競爭秩序,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