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東新園小區業委會駁斥豐巢:從未收取過“進場費”
首個暫緩使用豐巢的杭州市東新園小區業委會發布聲明,重申業主立場:不可否認豐巢櫃入駐小區以來一定程度上給小區業主帶來了便利。豐巢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單方面公開宣布將收取“快遞超時保管費”已嚴重損害到我們小區業主的利益。因此,代表小區利益的我們有責任站出來與豐巢公司進行協商,以期盡快達成共識,消除對業主的不利影響,實現雙贏。
原標題:杭州東新園小區業委會駁斥豐巢:從未收取過所謂“進場費”
針對5月9日下午,深圳市豐巢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豐巢科技”)發布的《東新園業委會事件聲明》內容,杭州市東新園小區業委會作出了澄清:
(1)關於進場費:
聲明中所提到的“每年支付高昂進場費”,以我們小區為例,我們從未收取過所謂的“進場費”,僅收取了小額的電費等必要費用(遠遠低於上海中環花園小區業委會分析的金額)。
(2)關於“找各種理由拒絕恢復櫃機通電”:
這部分我們在時間線梳理中已進行說明,遺憾的是一直沒有得到豐巢方面的正面回复。
(3)關於“數據顯示….該日共有175人同意,50人表示需要再考慮或拒絕使用”:
小區有5206戶、20000多名業主,僅用不到1%的數據樣本,且採樣存在誘導用戶的可能,以此作為收費依據令人難以理解。
(4)關於“業委會應當尊重業主個人選擇”:
業委會全稱業主委員會是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並維護業主大會的日常運行,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
在引進快遞櫃項目時,我們本著為業主提供便利的目的,配合豐巢公司進行推廣宣傳,在當時豐巢公司並沒有提出“業委會應當尊重業主個人選擇”的疑義。在我們代表業主發聲的時候,卻提出該疑義。讓我們開始反思當初將豐巢快遞櫃以半公益性質項目引入,作為提升小區便民服務的舉措是否正確。
(5)關於“對浙江豐巢科技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及商譽損失”:
我們認為,任何的經濟及商譽損失都需建立在事實依據的基礎上,快遞櫃此前面向收件人一直免費,巨大經濟損失的描述是媒體發佈時的主觀言論。既不利於多方對話溝通,更遑論站在客觀理性的立場討論解決方案。
而此前,豐巢科技發布的《東新園業委會事件聲明》稱,2019年5月1日,豐巢與東新園業委會、物業公司簽訂三方協議,約定每年支付高額進場費。款項已支付完畢。豐巢無法在支付高場地費的同時再給業主提供免費服務。
另外,豐巢科技稱,東新園業委會單方面斷電已經構成違約,已對我司造成巨大經濟與商譽損失。也給小區業主和快遞員帶來諸多不便。我司保留追索東新園業委會毀約的責任權利,同時將依據合約追索相關經濟和商譽損失。
關於雙方的協商溝通過程,杭州市東新園小區業委會跟豐巢科技發布的聲明內容也並不一致。
按照杭州市東新園小區業委會方面的說法:
5月1日:業委會在收到物業、業主反饋後,就豐巢公司單方面宣布將收取“快遞超時保管費”一事,主動與“浙江豐巢科技公司”餘經理聯繫,希望先行進行溝通,餘經理承諾將於5月4日當面溝通。
5月4日:會面後,我們將業主投訴情況告知豐巢公司,提請豐巢公司在溝通的基礎上,尋找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措施或者方案。
餘經理明確表示,(收費)決策是總公司的全國性行為,無法改變。但是可以把我們的訴求傳達給總公司,並於5月11日前給予回复。
當晚,業委會內部對於與餘經理的溝通情況進行了同步。我們發現一個一直被我們忽略的問題,就是豐巢櫃將於5月6日開始收費,也就是,在沒有協商結果前,業主有可能由於12小時內未及時取件而被加收“超時保管費”。
事出緊急,業委會臨時討論表決,5月5日告知豐巢公司,希望能夠盡快得到回复,豐巢方面並未給予任何有效回复,5月7日小區暫緩使用豐巢快遞櫃。
5月7日:業委會及致廣物業再次到“浙江豐巢科技有限公司”與總經理進行溝通,希望豐巢公司就小區訴求給予正式的書面回复,對方應允。
當晚,微信收到豐巢公司發的回复,該回复所表述的內容與下午溝通的內容不一致,我們表示不理解。23:07收到第二份回复,該回复僅表明我們的訴求“豐巢公司”已收到,並未對我們的訴求做出任何實質性的回應。
5月8日:我們從媒體新聞稿得知“豐巢公司”已於8日上午致函給到業委會。經核實,該日上午我們並未收到來自豐巢方面的任何函件。後經我們主動聯繫豐巢公司,但仍然只得到內容與5.7日23:07無差別的蓋章回复函。
5月9日:當我們滿心歡喜的等待浙江豐巢科技公司給予我們回复的時候,很遺憾的再次由媒體新聞稿看到“豐巢公司”發布的《東新園業委會事件聲明》,而後再次與浙江豐巢科技公司溝通,表達我們希望可以協商解決的訴求。
截止5月9日,我們主動聯繫了豐巢公司4次,現場溝通會2次,豐巢公司一直沒有就我們的訴求給予正面有效的回應,反而在媒體上多次發表不實言論。因此,我們維持了繼續暫緩豐巢櫃使用的決定。但我們仍然保持了克制,期望雙方有效溝通解決問題。
而根據豐巢科技方面的說法:
5月4日:東新園對於豐巢會員制度提出異議,豐巢予以逐一解釋回复。
5月5日:在雙方協商過程中,業委會突然在小區內全部櫃機正立面張貼通知,聲明將於5月6日停用豐巢。
5月6日:櫃機正式斷電,豐巢勸阻無效。
5月7日:為減少業主影響,豐巢仍表態願意磋商,提出首先恢復櫃機通電,業委會表示在豐巢出函後可以考慮。
5月8日:業委會收到豐巢正式回函兩份,但仍然以各種理由拒絕恢復櫃機通電。
5月9日:業委會向豐巢發函,函內僅表達保管費協商意願,和解態度模糊。且不涉及每年收取的高額進場費事項。
此外,杭州東新園小區業委會還於5月12日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披露了《關於要求豐巢科技在收函後3日內解決違法收費問題的函》。業委會在函件中提出,5月6日,豐巢未經業主同意單方面收取所謂超時“保管費”,並導緻小區業主實際已為此支付相關費用,該行為涉嫌違法:首先,未經業主同意,違法把快遞件封存,缺少合同依據;其次,未事先告知並獲得相關業主的同意,因此該收費也缺乏合同依據。
業委會函告浙江豐巢科技有限公司:請豐巢在收函三日內解決上述違法收費問題,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如逾期不予解決,業委會將認為豐巢以不作為表明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的態度,屆時雙方的合同可能因此而終止。
《關於要求豐巢科技在收函後3日內解決違法收費問題的函》。杭州東新園小區業委會微信公眾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