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步入清退快車道投資人該如何理性維權
近年來,P2P平台在經歷了2018年的暴雷潮、2019年的嚴監管後,轉型已成為行業的主旋律。在2020年的疫情肆虐下,本就處於整頓風暴中的P2P平台受到嚴重衝擊,進入了加速清退的快車道。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國實際在運營網絡借貸機構僅剩139家。在目前P2P行業整體思退思變的情況下,投資人應該如何向那些良性退出的平台理性維權呢?
P2P平台“收官”在即
作為基於互聯網的信息中介,P2P行業早期憑藉自身優勢,在無市場准入、無管理辦法、無主管部門的三無狀態下發展迅速,行業內各平台魚龍混雜,真標與假標並行,互金與集資詐騙同在。
2018年,由於宏觀經濟下行、債券違約率上升,大量P2P平台因逾期兌付問題或經營不善而停業,其中不乏部分被曝爆雷的機構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經歷了平台暴雷潮之後,各地政府部門出台了備案政策,行業迎來了政府的強監管。
2019年初,監管部門要求P2P平台業務規模、借款人數以及出借人數實現“三降”。隨著監管的不斷加深、法規的不斷完善,全國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領域風險持續收斂。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國累計接近5000家P2P平台被清退,實際在運營網絡借貸機構僅剩139家;機構數量、借貸規模及參與人數連續21個月呈現下降趨勢。
在前不久召開的互聯網金融和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會議強調,2020年也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收官之年,爭取今年基本完成互聯網金融和網貸風險專項整治的主要目標任務。
顯而易見,P2P行業退出歷史舞台是大勢所趨,並將進入加速清退和轉型階段。
營造“共贏”經營模式
事實上,潮水退去之後,頑強生存下來的平台基本上已屬於較為規範的平台,多數平台均有自己內在的運行邏輯。在基於真標的基礎上,P2P本身回歸其民間借貸的實質,為有融資需要的中小企業、個人提供了合理、便利的資金來源渠道,同時也為出借人提供了合理便利的投資渠道。不言而喻,良好運營的平臺本身也可以從業務中獲利,屬於多方共贏的經營模式。
但實際情況卻未能盡如人意,自2019年貿易戰升溫以來,受國際貿易大環境經濟下滑的影響,國內經濟環境下行,多數中小企業艱難求生。屋漏偏逢連夜雨,2020年的新冠疫情更是直接對中小企業以及個人借款人造成了巨大的衝擊。在這種形勢下,即使平台真標真實運營的情況下,也將會大概率的面臨借款人逾期或者不能還款的困境,這對平台而言無異於雪上加霜。
在目前P2P行業整體思退的情況下,根據平台的退出狀態,主要分為兩種,其一為惡性退出,其二為良性退出。
所謂惡性退出,即平台暴雷,平台倒閉。此時對於出借人來說,收回出借本金的可能極低。平台跑路,出借人既不能向平台主張回款,也無法獲取借款人的真實信息向直接的借款人主張回款。
事實上,暴雷作為P2P平台最差的結果,是平台實際控制人以及出借人均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對於平台實際控制人而言,平台暴雷,其本身將面臨直接的刑事責任風險,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失去的不僅是經濟收益,還有可能失去人身自由。
儘管之前有極少數平台的實際控制人選擇跑路的先例,但現在監管早已就此對屬地平台提前做了預案,現階段再發生類似跑路事件的概率極低。
與此同時,對於出借人而言,在很大概率會遭遇血本無歸以及維權無門的困境下,必然有投資者報案立刑事案件,而警方一旦介入,該平台的全部出借人信息均會由警方掌握,未能維權的出借人將進入警方視野,要求合理維權,即要求投資者不能聚集前往平台運營公司所在地或股東所在地聚集維權。
對此,廣東涵德律師事務所陳煒律師表示,“通常暴雷的平台等待警方偵查追回款項的概率極低,出借人在平台暴雷之後基本不太可能追回出借款項”。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平台惡意退出之外,也有部分“老賴”在其中“渾水摸魚”,以期亂中取利。據了解,有部分網友在網絡平台有意識地引導平台借款人不再還錢,並加大對平台催收的起訴力度,甚至上門採取以“鬧”維權的形式。
某平台相關人士向《投資者網》表示,老賴抓住政策“漏洞”,有組織地出擊,加上疫情影響,已經讓整個借貸的催收工作難上加難。但只有維護平台的正常運營,才能保證催收回款的持續進行;平台也會保持與出借人、借款人的良性溝通。
如何理性維權保住利益
在P2P平台每況愈下的發展趨勢不可逆轉的情況下,P2P公司在監管的引導下選擇良性退出,為出借人的資金退出提供了一種合理、合規的退出方式,盡可能的保住出借人的利益,或許是現階段的最優解。
所謂良性退出,即平台尚未暴雷,但已出現了較大部分逾期或者壞賬擴大,但平台尚在運行,且平台有意也仍然有部分能力可以進行回款的。
“對於真標的平台而言,實際上是不存在所謂暴雷一說的,因為每一個借款人通過互聯網平台的借款是有上限的。基於此,除非某一平台所有的借款人均陷入破產而無法清償的狀態才有可能導致平台暴雷,而正常情況下,大部分的借款人還是能夠進行清償或者部分清償的。”陳煒律師說道。
對於良性退出的P2P平台,出借人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即如何把損失降到最低。業內人士認為,投資者應理性面對,保持與平台的理性溝通,合理合法表達訴求,與平台共同應對在行業經歷政策規範化下的歷史性變革時期。
從實際情況來看,部分出借人本身很難保持理性,很容易陷入盲目的維權,採取鬧平台、多人聯合靜坐維權等極端方式,不僅無法維權,也會進一步延遲P2P平台的退出計劃。與此同時,也有不少出借人表示,“經歷過’暴雷潮’和’清退潮’之後,對待P2P已經趨於理性了。”
那麼,當下面對P2P平台問題頻出的現象,出借人究竟該如何向良性退出的平台理性維權,盡可能減少自己的損失?
對此,《投資者網》也就此問題諮詢了專業律師。陳律師建議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積極合理回款:
一、採用類似於企業破產清算的方式,積極向平台申報債權,關注平台動態,參與到平台的債權回收清償工作中去,必要時,可以經與平台協商達成一致,對出借款項進行折扣回款,挽回部分損失。
二、與平台簽署債權轉讓協議或者代為催收協議,直接轉讓債權收回款項或委託平台進行催收。
三、在平台尚在運營之時,要求平台披露出示借款合同、對應出借銀行轉賬記錄、對應藉款人身份信息、聯繫方式等,自行聯繫借款人進行催收,但要注意催收工作的合理合法。此外,如當地法院受理此類案件,在催收無果的情況下也可以以自己名義向借款人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思維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