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巢爭議:有人認為合理也有消費者陷入該誰付費糾紛
因為快遞未經允許被放入豐巢快遞櫃導致超時收費,廣州白雲區的劉敏和快遞公司、小區物業陷入了“扯皮”之中,“小區不讓快遞員上樓,快遞員未經允許放豐巢櫃,都不願意承擔責任,最後費用卻要消費者來付?”
原標題:豐巢超時費爭議:有人認為合理,也有消費者陷入該誰付費糾紛
澎湃新聞記者李思文實習生幸運
此前,豐巢快遞櫃所屬公司豐巢科技宣布,自4月30日,在豐巢快遞櫃中存放超過12個小時的物品將進行收費,每12小時收取0.5元,3元封頂,節假日期間不計。該消息一經發布,引起了廣泛議論。
5月7日,因認為“收費損害業主利益”,杭州一小區宣布停止使用所有豐巢快遞櫃。但也有消費者認為,豐巢快遞櫃具有快遞保管功能,在需要時能保證快遞安全,適當收超時費合理。也有小區業主認為,豐巢快遞櫃最初以免費的名義佔據了小區公共空間,在設立之初應該說清楚未來會收費,否則屬於欺騙消費者。
消費者稱未經同意包裹被放快遞櫃,付超時費不合理
5月7日凌晨2點,劉敏被豐巢智能櫃微信公眾號一則消息給驚醒,上面提醒:您的包裹即將超過12小時免費保管期,超時後0.5元/12小時,3元封頂,請及時取出。夜裡,劉敏再次接到一條消息,稱另一個快遞已超時14小時12分鐘,應支付1元。
劉敏凌晨2點多收到的快遞超時通知信息受訪者供圖
這讓劉敏很驚訝,“我是第一次知道豐巢要收費了,兩個快遞員都沒聯繫過我,為什麼要我來承擔這個費用?”劉敏說,自己平時大多住公司宿舍,回家時間較少,平時家裡的快遞一般都放豐巢櫃,或者讓快遞員放在家門口,“門口有監控,沒被偷過。”
劉敏說,自己要周日才能回家取快遞,到時需要支付超時費3元,“雖然錢不多,但我覺得不合理。”對此,劉敏聯繫了快遞員反映情況,被告知,快遞放入豐巢櫃是小區物業的要求。在詢問小區物業後,物業管家向她表示,疫情期間快遞確實需放豐巢。
對此,澎湃新聞記者聯繫了當天負責派件的優速快遞派件員,該派件員表示,自己對豐巢櫃收費一事並不清楚,但將快遞放入豐巢,是應小區要求, “小區要求疫情管控期間快遞員減少上樓,豐巢有位置都要放豐巢,沒位置後才可以送上樓。”
他表示,快遞公司沒有要求快遞員將快遞放入豐巢櫃需經過消費者同意,“我們以前都是這樣操作的,我們省時間,用戶也方便。”對於超時的費用,他表示需要用戶承擔,“我們快遞公司也要給豐巢付錢的,超時是因為用戶沒及時取件,應該是他們承擔。”
劉敏所在小區一名物業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小區確實通知過快遞員,快遞盡量放在豐巢,是出於對住戶的負責,“現在疫情期間,快遞員放豐巢能減少和住戶的接觸,如果豐巢沒位置了,才可以上樓。”
她認為,即使在豐巢收費後,也建議住戶盡量讓快遞員將快遞放入豐巢,“之前小區經常發生快遞放家門口被偷的情況,我們物業就要配合查監控,有了豐巢這種問題就能解決不少。”但在消費者未知情況下費用應該由誰承擔,她也無法判斷。
澎湃新聞注意到,4月11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民政部回應“快遞等服務人員入門難”曾表示:低風險地區應允許服務人員進社區。而在4月25日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郵政局也曾回應“快件投入到智能快件箱”的問題,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邊作棟指出,對於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快件投入智能科研項目等等規範的不規範的行為,用戶可以進行投訴或者舉報。郵政管理部門將予以查處。
在和快遞員溝通未果後,劉敏的兩個快遞至今仍在快遞櫃中放著,“我不打算要了。”
而和劉敏經歷類似的李旭,這兩天也在和豐巢快遞櫃“較勁”,“首先快遞員沒和我溝通就放進了豐巢,其次是豐巢快遞櫃當時安裝的時候是經過業主同意的,當時沒說會收費,我們才同意把停放電動車的地方拿來放快遞櫃,現在突然說收費,也不徵求業主意見了,我們肯定不能接受,我們覺得不如撤掉,安裝電動車智能充電樁。”
李旭認為,豐巢快遞櫃最初以免費的名義佔據了小區公共空間,在設立之初應該說清楚未來會收費,否則屬於欺騙消費者。
有上班族認為快遞櫃收費合理
在廣州珠江新城上班的梁婷婷,已經支付過了一次豐巢櫃超時費用,作為一個熱衷於網購的上班一族,她認為豐巢收費合理。
“我們平時工作比較忙,買東西都是靠網購,但我們小區快遞都是扔在在一樓大堂的貨架上,我之前已經丟過好幾個快遞。”梁婷婷說,在豐巢快遞櫃入駐小區後,她不在家時基本都會要求快遞員將快遞放入豐巢櫃,圖個安心。
對於收費問題,她認為豐巢快遞櫃已經免費為用戶提供了較長時間的服務,收費也在情理之中。“12個小時免費時限我覺得還是可以的,一般快遞員白天放進去,晚上回家就可以取了,沒有意外情況是不會超時的。”
此外,梁婷婷認為,收費後也能解決霸占豐巢櫃的情況,“之前免費的時候,豐巢櫃經常不夠用,因為有些人不著急去拿,我聽快遞員說,有的快遞都在裡面放四五天,就影響一些物品比較貴重,確實對保管有需要的人。”她說,在收費後,自己取快遞也比以前及時了很多。
安徽合肥的陳可,也贊同豐巢快遞櫃收費,她主要從方便層面來考慮,“我們公司是刷卡進門的,不允許快遞員上樓,所以每次快遞一來,就要趕緊坐電梯下去拿,有時候一天要跑好幾趟,也很影響工作。”
她表示,自收費以來,自己還沒有受到過影響,“快遞櫃一般就在附近,公司的快遞櫃就下班的時候一次性取出來,家裡的快遞就在散步的時候去門口取。”
但陳可希望,除了豐巢快遞櫃以外,能有更多其他品牌的快遞櫃入駐寫字樓或小區,“一是能夠提供更多的儲存空間,二是感覺豐巢一家獨大,以後收費會越來越高。”
律師:快遞員應與消費者提前溝通是否入櫃
5月7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繫了申通、韻達、中通、天天等多家快遞公司的快遞網點,針對豐巢快遞櫃收費一事,多數快遞網點表示未接到“經客戶允許才能放入豐巢櫃”的要求。
申通快遞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公司已經對快遞員提出要求,如果將快遞放入豐巢快遞櫃,要提前聯繫通知客戶,經過客戶同意後才能放進去,“如果快遞員沒和客戶溝通就放進豐巢了,客戶可以憑藉單號來聯繫當地的網點進行核實解決。”
同日,天天快遞花都花山站網點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沒有對豐巢快遞櫃派件提出要求,“我們快遞公司給豐巢付了錢的,就是為了方便快遞員也方便消費者。”他表示,目前還未發生過因豐巢快遞櫃收費產生的糾紛,但將會通知網點快遞員注意此事。
對於豐巢快遞櫃超時收費是否合理,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盛鋒認為,在收件人同意放入豐巢櫃的情況,收件人有義務及時收件,長期不收件或無人收件,是變相給快遞員增加工作負擔。
“超過合理時間的收件,支付相關報酬是應該的,不管這個保管人是快遞員還是豐巢快遞櫃。”他認為,豐巢快遞櫃作為保管方,對於長期佔用豐巢櫃的行為,收取相應的費用是合理的,“畢竟快遞櫃的設置和建設都需要支付成本。”
但盛鋒指出,合理支付超時費用應當是在消費者知情的情況下,“就是說快遞員有義務告知收件人,是否將快遞放入豐巢櫃,以及豐巢櫃代為免費保管的時間。 ”他表示,若快遞員未告知消費者,擅自將快遞放入豐巢櫃導致收費發生,應當負相應的責任。
根據交通運輸部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
對此,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竇賢尚也表示,在未提前徵得收件人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將快遞放入快遞櫃,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快遞員也沒有完整履行送達義務。他認為,在收費情況下,快遞員更應做到通知到位。
(文中劉敏李旭梁婷婷陳可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