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洩露池子信息並非首次2018年曾被行政處罰:罰款50萬元
近期中信銀行洩露池子個人流水引發業界關注。有媒體發現,中信銀行洩露個人信息並非第一次,早在2018年就曾出現過類似情況,還被罰款50萬元。天眼查信息顯示,中信銀行太原分行曾在2018年遭行政處罰,處罰原因是“未經同意查詢個人或企業信貸信息”。
該行被罰款50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共計處以罰款9萬元,直接責任人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移送公安機關。
對於洩露池子個人流水一事,中信銀行在致歉信中承認這一事實,該行員工確向與池子存在糾紛的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提供個人收款記錄,屬於未按規定辦理。目前已按制度規定對相關員工予以處分,並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表示,銀行不能向第三方非法洩露,如果洩露了要承擔民事責任,造成經濟損害的要賠償。還有中信銀行要承擔行政責任,這個行政責任如果是一種消費關係,監管部門可以對其進行5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