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道歉、支行行長撤職央視:莫把用戶信息扔出池子
6日,脫口秀演員池子在社交平台發布長文,稱在與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經紀合約糾紛案中,笑果文化寄給他的材料中含有其中信銀行的個人賬戶交易明細,屬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池子表示,事發後,他聯繫了中信銀行,被告知此舉是為配合大客戶要求。
隨後,“池子”通過律師事務所向笑果文化和中信銀行虹口支行發送了律師函。
7日凌晨,就脫口秀演員王越池(藝名“池子”)通過微博反映其個人賬戶交易信息被調取一事,中信銀行發布致歉信稱:“經我行核實,近期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繫開戶支行,要求查詢其為員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勞務工資記錄時,我行員工未嚴格按規定辦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記錄。對此,我們向王先生鄭重道歉!”
中信銀行表示,我行已按制度規定對相關員工予以處分,並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
中信銀行稱,保護客戶信息安全是我行秉持的服務宗旨,也是銀行的生命線。在客戶信息保護方面,我行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及流程,但個別員工未嚴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我行個別機構在製度執行上不到位。我行將舉一反三,全面檢查,加大培訓,強抓制度執行,堅決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今天下午,央視新聞聯播官方公眾號發布評論稱,池子與所屬公司的恩怨,如何解決,當交給法律。對於“吃瓜群眾”來說,無需站隊,搬個小板凳“圍觀”即可。但是,銀行用戶的個人信息洩露一事,則需關注。
2018年年初,銀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在“信息管理方面”明確強調,嚴禁“違法違規查詢、獲取、使用、洩露、出售客戶信息或商業秘密”“違規披露或洩露相關信息,造成負面影響甚至引發聲譽風險等”。由此看,有關企業對用戶信息保護仍需加把勁。
當前,全社會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都步入了新台階。無論公民自身還是製度設計,都對信息洩露零容忍,強力呵護公民個人信息不受侵害是共識也是行動。比如,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明確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從重處罰。
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石,企業以“信”為基,方有發展前景。而對於公民來說,法律就是保護個人信息最堅固的城堡。捍衛法律權威,落實法律規定,以“信”為基,莫把用戶信息扔出池子。無論企業還是行業,善待公民的個人信息,才能贏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