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權賠償110萬自己寫的小說也侵權?
五一假期,各地的溫度隨著大家出遊的熱情高到讓人懷疑人生,再加上疫情影響,為了自己的健康著想,很多人都沒出遊在家刷劇。相信,大家都看過近期比較爆火的網劇《龍嶺迷窟》,它取得超過2000萬的分賬票房,《鬼吹燈》系列再次證明了其頂級IP的價值。《鬼吹燈》系列自2005年首次在網絡上發布後,就一直備受大眾喜愛。
近年來,由《鬼吹燈》衍生的作品多不勝數,包括改編的影視、文學、漫畫、遊戲等等。
而在近日,《鬼吹燈》小說作者天下霸唱和玄霆公司(即起點中文網)的兩樁版權官司的判決結果,也令網友們感到非常驚訝——天下霸唱(原名張牧野)作為原著創作者,卻被判侵權“鬼吹燈”標識,還要賠償110萬元。
是的,你沒看錯,天下霸唱被判侵權《鬼吹燈》,這究竟是怎麼回事?這要從天下霸唱最初與起點中文網的簽約說起:
但在這之後,隨著《鬼吹燈》系列的暢銷,市場上開始出現了大量的同人作品。這也是為何很多讀者困惑天下霸唱之後的創作質量愈發下降的原因。天下霸唱本人所創造的《鬼吹燈》故事只有8本書,其餘是同人作者在“鬼吹燈世界觀”內進行的二次創作。但是在出版的時候,出版社依然沿用了“鬼吹燈”的IP,並且在出版署名時,會將天下霸唱的署名做得比同人作者的署名更加醒目。
《鬼吹燈:鎮庫狂沙》,其實該書與天下霸唱並無關係,同人作者為御定六辰。但可以看到在封面設計上,出版社依舊將“天下霸唱”的署名放在最顯眼的位置。
除此之外,之前的網劇《鬼吹燈之牧野詭事》是根據張牧野原著《牧野詭事》改編,嚴格來說《牧野詭事》本身不屬於《鬼吹燈》系列。
但在《鬼吹燈之牧野詭事》宣傳片中,曾配以“沒有牧野詭事就沒有鬼吹燈”及“最正宗的鬼吹燈系列”的宣傳語海報上也用了“鬼吹燈”的標識,因此,玄霆公司認為《鬼吹燈之牧野詭事》侵犯其對“鬼吹燈”享有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權益,遂將愛奇藝、向上影業、原作者告上法庭。
也就是說,《鬼吹燈》作為知名IP,特有名稱受法律保護,歸屬於版權所有者玄霆公司,即便是原作者張牧野,也不可以隨意使用“鬼吹燈”這三個字。
相信很多人都會疑惑,原作者為什麼會被因為版權問題告上法庭,因為張牧野將《鬼吹燈》全部版權轉給了玄霆公司,導致後期自己創作的所有作品均不能帶有與《鬼吹燈》相關的文字。
網友評論:
@淡然:多虧是現代,如果是古代,四大名著作者都變成馬化騰了[捂臉][捂臉][捂臉][捂臉][捂臉]
@用戶663:合同不公平是可以反訴的啊,所有作者一起起訴,一定可以把他告破產的
@54仙仙:鬼吹燈就賣了十萬版權費[捂臉]
@桃花淡淡遠:完了,以後誰還願意去寫做。看不到好文了
@嶼木木:這是真的痛苦,一本小說完結怎麼說也有幾十萬字,這其中的心血可想而知,說是十月懷胎,一朝分娩都不虛,結果你告訴我,孩子莫名其妙被狼叼走了???一口老血都能噴出來…
@永樂大帝Judy:這是針對著作權的一個霸王條款。網站利用自己壟斷地位去搶奪原作者的著作權。這是對原作者極其不公正的。
很多網友表示這簡直就是不平等條約,對此你怎麼看待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