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老闆賣口罩每盒7元漲至198元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據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給出的公告稱,謝某被判定在疫情期間哄抬口罩價格,構成非法經營罪,結果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上海松江法院介紹,2020年1月初,謝某在經營某工貿公司過程中,以人民幣5.125元/盒的價格購入一批一次性使用無紡布口罩(規格:50只/盒),並在該工貿公司名下淘寶店鋪銷售。
1月23日至1月29日期間,該淘寶店鋪將正常售價7元/盒的上述口罩,漲至21元/盒至198元/盒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累計售出1900餘盒,違法所得16萬餘元。其中一部分口罩售往武漢、襄陽、溫州等地。2020年3月2日,謝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後,上述淘寶店鋪陸續退款5.7萬餘元。
庭審中,被告人謝某稱,網店中的口罩每人限購一盒,價格是以當時其他網店的口罩售價作為參考。“平時都是這樣做的,人家怎麼賣我們也怎麼賣,當時不知道這樣做觸犯了國家的法律。”
公訴人表示,被告單位對口罩進行漲價是緊接著1月23日武漢封城以後,1月23日至1月29日,該網店口罩漲價頻率到達十次以上,還有一天中多次漲價的情況。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單位犯非法經營罪,判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謝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8萬元。對本案犯罪所得予以追繳,電腦手機等作案工具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