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被盜刷近2萬?警方調查:十歲娃看直播打賞掉了
“家長當初報警的時候說,自己的銀行卡被盜刷了。”3月20日,湖北省安陸市木梓派出所的吳警官告訴澎湃新聞,13日,他們接到群眾銀行卡被盜刷的警情,上門了解情況後發現,手機支付寶中19569元的消費金額都流向了一個網絡直播平台。
木梓派出所同安陸網警在調查期間,家長李某10歲的孩子承認,在上網課的時候,拿手機看直播進行了打賞消費。後警方協助家長與網絡直播平台客服多次交涉,19日,前述網絡直播平台將19569元全額退還給了李某。
警方表示,此次事件中,孩子消費時直接跳轉到了手機支付寶,在家長手機支付寶已經實名認證的情況下,孩子輸入支付密碼就完成了支付流程。“家長設置的支付密碼與手機鎖屏密碼一樣,導致孩子一下子就試出來了。”警方提示,家長應該注意提高支付密碼的安全程度。
疫情期間,各中小學開啟線上網絡教學,而孩子利用上網課的機會,拿家長的手機大額消費用於玩遊戲、打賞主播的事件層出不窮。澎湃新聞此前報導,湖北丹江口市一名9歲男孩充值手游數万元,家長報警未果,只能自己同遊戲客服協商,目前仍有大額消費未能成功退款。
吳警官告訴澎湃新聞,在不涉及詐騙、強制消費等情況下,未成年人大額消費充值遊戲、打賞網絡主播不能構成案件,“孩子正常拿著手機支付錢款,支付密碼孩子是如何知道的?家長也有責任。”
“但對於農村家庭來說,孩子一下子刷走兩萬,這誰都受不了。”吳警官說,他們對於這樣的求助,能解決盡量幫忙解決。派出所在與網警的合作下,跟網絡平台客服取得了聯繫。平台很快做出了處理,原封不動地把錢款退還到了家長的賬戶上。
此前,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認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家長未同意的情況下,孩子的消費行為屬於無效的,相應的平台應退還消費款。
吳警官稱,若未成年人在正規的網絡平台進行消費,可與平台的客服協商退款事宜,一般平台均會退款。他表示,此前也曾遇到類似的情況,一名未成年人在遊戲上充值四千多元,遊戲客服表示退款需要家長到派出所開具親子證明。“我詳細了解情況後,就給家長開了,最後他們的錢也退回來了。”
吳警官建議,在公安機關接到類似警情,無法立案的情況下,首先可以協助家長第一時間確認,孩子消費的網絡平台是否正規公司經營的。“一般正規的公司都有客服處理投訴。”他說,這樣可以通過網警固定證據,幫助家長聯繫客服協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