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五千餘輛共享單車10名嫌疑人被南京警方控制
疫情期間,10名嫌疑人往返馬鞍山和南京兩地,盜竊五千餘輛共享單車。今日(3月13日),新京報記者從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獲悉,劉某紅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江寧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被盜的共享單車全部追回。
被盜的共享單車。警方供圖
江寧公安分局龍都派出所民警介紹,3月4日14時許,接到某共享單車公司南京地區負責人的報警,稱公司存放在江寧龍都基地,準備在疫情復工階段投放到其他城市的五千餘輛共享單車被盜。報警人稱,公司內的員工於2月底曾對車輛數目進行核對,當時並發現異常。
這批單車尚未安裝定位器,警方通過定位器找尋失竊單車的方法已經行不通。
經過初步判斷,民警斷定是團伙作案,作案時間是在2月28日至3月4日夜間。經進一步調查,警方發現,有5輛安徽馬鞍山牌照的貨車在2月29日和3月1日夜裡,曾多次往返馬鞍山與被盜地點,存在重大作案嫌疑。民警查到了幾輛車的車主和居住地,同時準備進行抓捕。
嫌疑人指認盜竊現場。警方供圖
3月5日,民警趕到馬鞍山,找到了嫌疑人所在的廢品收購站,發現被偷盜的單車全被堆放在內。同時,民警將收購站內的劉某紅、徐某等人控制,後又將其同夥宋某安等共10人控制。
劉某紅供述,2月中旬,他和王某臣等人路過龍都某社區時,發現了堆放在空地的單車。經多次“踩點”,劉某紅決定與同夥實施偷竊。2月29日20時許,劉某紅和王某臣等5人駕駛貨車從馬鞍山到江寧龍都某社區,實施了第一次偷竊,後於3月1日實施了第二次盜竊,兩次共竊得五千餘輛共享單車。
目前,劉某紅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南京江寧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被盜的共享單車也被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