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豈能藉防疫之名隨意收集公民信息
據報導,針對防疫中出現的非授權、超範圍採集使用個人信息等問題,天津市委網信辦近日決定,在全市開展相關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此前,中央網信辦也發布通知,明確要求為疫情防控收集的個人信息,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一場疫情把很多人堵在家裡,也讓大數據技術有了更顯著的用武之地。疫情發生以來,各種App在疫情監測、信息報送、宣傳教育、環境整治、困難幫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達到了“讓數據多跑路,讓人少跑腿”的目的。然而,在此過程中,也出現違法違規採集使用個人信息、未明示收集使用規則等問題,存在個人信息洩露、濫用的風險。對此,必須引起重視。
有關部門在疫情防控過程中,及時出台措施、採取行動,開展專項治理,非常及時。這種“伴隨式治理”讓我們看到了一種可貴的冷靜和清醒。疫情集中了公眾注意力,“一切為防疫需要讓路”也成為普遍呼聲。這樣的輿論生態下,人們很容易亂了方寸,陷入“只要與防疫有關就一律開綠燈”的非理性狀態。“伴隨式治理”的可貴之處在於越是看到防疫對相關App的需要,越是能從防疫大局出發,做出專業的判斷——疫情防控需要大數據技術輔助,但這並不意味著相關機構和個人可以假防疫之名隨意收集公民信息。
一段時期以來,公民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比較隨意,正如業內專家所言,對很多人來說,他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都佈滿互聯網公司的觸手,你的起床時間、通勤軌跡、搜索記錄、消費喜好、常去的餐館、閒逛路線、收貨地址都被成千上萬隻眼睛觀察、記錄、分析。
因為掌握大量公民信息,一些公司賺得盆滿缽滿,老百姓卻因各類“精準騷擾”不勝其煩。數據不是不可以利用,只是利用必須合法合規,符合基本的價值倫理。利用自身掌握的信息技術,把用戶變成赤裸裸的“透明人”,把採集和出售個人信息當成一門生意,視作一種“本事”,這是一種侵犯公民隱私的違法行為。
公民個人信息不僅事關個人隱私,更是一種私人財產。未經允許,任何人都不能隨意採集、利用。即便由於疫情防控等事關重大公共利益需要,也必須依法依規採集,嚴格限定使用範圍,不得用於他途。此外,對已採集的信息,應該嚴格管理,做到安全保密,防止信息洩露、毀損、丟失。疫情過後,對於這些因防疫需要收集到的信息,也應明確規則,妥善處置。
審視此次疫情防控的過程,我們會更清晰地意識到,公民個人信息具有私密性,絕不能想怎麼收集就怎麼收集、誰想收集就收集、想收集什麼就收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