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l運營合夥人被批捕律師稱批捕大概率意味著實刑
今日,據21財經報導,因涉嫌故意在競爭對手的App上散佈有害違規信息,“設局”進行惡意舉報,陌生人社交產品Soul的運營合夥人被批捕。其中,李某為社交應用Soul的合夥人,負責公司產品運營和內容審核等工作。被舉報的公司為Uki,與Soul同為陌生人社交產品。該惡意舉報曾導致UKI被下架處理三個月,使得公司增長幾近停滯、業務嚴重被危害。
當前,該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範某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被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遭“設局”惡意舉報,Uki業務停頓
據負責辦理此案的上海普陀區檢察院透露,2019年7月,嫌疑人李某陌生人社交產品Uki與Soul的產品功能類似,於是李某授意下屬範某收集Uki上的有害違規信息。在此舉未能如願後,李某授意範某自行註冊賬號發布違規內容,再截圖舉報。
同年10月,員工範某利用自己和同事兩人手機註冊賬號,並在兩個賬號發布了涉黃有害言論和圖片,截圖後向有關部門舉報。
在Uki被應用商店下架後,每日註冊用戶量出現斷崖式下跌,公司業務出現停頓,遭受嚴重損失。Uki負責人被有關部門約談時得知,下架是因產品涉嫌有害違規內容,需要進行整改。
2019年11月,Uki和Soul均遭遇了下架。而事實上,2019年社交產品遭遇嚴格監管,經歷了大批的下架整頓。2019年4月,9款語音社交App因涉黃被下架。同年5月,探探因涉黃被全網下架,7月重新上線後又因違反《網絡安全法》被再次通報整改。
據21財經報導,Uki公司負責人在司法調查過程中透露,範某所發涉黃圖片並未通過審查,已經被及時刪除,並未發佈到網上。因此該信息是用戶對自己賬號截圖,並進行舉報的。兩個有害信息賬號均來自同一地址,且發布有害言論後都迅速修改了頭像,並像公安機關報案。
21財經報導顯示,2020年2月19日,公安機關將該案提請普陀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普陀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嫌疑人基於對同行惡意打壓的目的,在被害公司已經審核做出刪除或禁言的情況下,仍通過截圖自身發布的有害信息的方式,造成有害信息已公佈的表象,並向監管部門舉報,導致被害單位負責人被約談、APP下架,商業運營陷入停滯,損害了被害單位商業信譽與商品聲譽。
目前,在作出批捕決定後,普陀區檢察院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Uki已經重新上架並恢復相關功能。
另外,社交創業者純銀也透露,“那款去年年中下架到現在還沒上架的兩個名字的應用,也是被人這樣陷害的,半夜發敏感內容後立刻向政府部門舉報。200萬日活化為烏有。”
純銀透露了另一條涉嫌“設局”惡意舉報的消息
“批捕大概率意味著實刑”
普陀區檢察院做出批捕決定,意味著設局舉報的行為大概率已經構成刑事犯罪。
鈦媒體就此事聯繫到安理律師事務所的孫瑞濤律師。孫瑞濤對鈦媒體表示,該案涉嫌的是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是指,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其中重大損失或者情節嚴重是指:
1.給他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
2.未達到上述數額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利用互聯網或者其他媒體公開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批捕可能是基於造成的損失或者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考慮,批捕意味著將來判實刑的可能性比較大, ”孫瑞濤律師對鈦媒體表示。
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的朱朝鋒律師則向鈦媒體確認:
如果說造成的損失不大,則不會觸及犯罪,而是涉及到行政處罰或民事索賠。然而,像這種導致App下架,嚴重妨害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甚至導致停產的行為,很有可能已經造成較大的損失和後果,這就涉嫌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朱朝鋒律師對鈦媒體解釋道,對於這類犯罪,如果是單位犯本罪的,既可以處罰單位也可以處罰個人,個人一般是指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他也補充道,現在嫌疑人已經被批准逮捕,說明其行為已達到檢察機關所認定的犯罪構成標準,不排除其可能將會被司法機關按照法律規定處以相應的刑事處罰。
鈦媒體也就此事聯繫到Soul,對方回應稱:暫無回應。
(本文首發鈦媒體,作者/蘆依,採訪/秦聰慧、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