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司遭遇天價索賠海能達被判賠償摩托羅拉53億元
海能達公司發表公告稱,美國伊利諾伊州法院法官作出一審判決,支持陪審團裁決結果,判決公司等向摩托羅拉解決方案支付損害賠償合計約合人民幣53.34億元。這個摩托羅拉不是聯想收購的摩托羅拉移動,而是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MOTOROLA SOLUTIONS INC),2017年就在美國起訴了海能達美國子公司。
海能達則成立於1993年,從一家小民營企業逐步成長為全球領先的專網設備和解決方案提供商,為全球政府、公共安全、軌道交通、能源等行業客戶提供智慧融合的專網解決方案。
與很多國內企業不同,海能達很早就開啟了全球化之旅。早在2000年就進入了美國市場,2004年成立海能達美國子公司。
根據海能達公告,2017年3月15日,公司的兩家全資子公司美國公司和美西公司收到美國伊利諾伊州法院送達的訴狀,摩托羅拉及摩托羅拉馬來西亞公司起訴公司及美國公司、美西公司商業秘密侵權,認為公司部分產品侵犯了摩托羅拉商業秘密。
2018年8月2日,摩托羅拉向伊利諾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權侵權的訴訟請求,認為公司部分產品侵犯了摩托羅拉美國版權。其後案件進入證據開示階段,至2019年9月,案件證據開示全部結束。
案件已於美國當地時間2019年11月6日(北京時間2019年11月7日)在美國伊利諾伊州的北部聯邦地區法院(以下簡稱“伊利諾伊州法院”)開庭。
美國當地時間2020年2月14日(北京時間2020年2月15日),伊利諾伊州法院陪審團對本案件作出了裁決。
美國當地時間2020年3月5日,伊利諾伊州法院法官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支持陪審團裁決結果,判決公司、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向摩托羅拉支付損害賠償34,576.12萬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880萬美元,合計76,456.12萬美元(約合人民幣53.34億元)。
海能達表示,本次判決結果與陪審團裁決結果一致,公司於2020 年2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度業績快報》中針對該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計提預計負債人民幣約53.34億元,本次判決暫不會導致新的業績變動,具體數據以公司審計機構的審計結果為準。
針對本次判決,公司將在時效期內向伊利諾伊州法院提出申請案件重審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動議;若法院未支持公司動議,公司將向上訴法院提起上訴,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上訴程序一般為期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