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裁定蘋果因Wi-Fi專利侵權案須向加州理工學院支付8.37億美元
在加州理工學院起訴蘋果和Broadcom涉嫌侵犯該大學有關Wi-Fi數據傳輸的四項專利後近四年,一個聯邦陪審團裁定兩家公司侵權,需向加州理工學院支付共計11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陪審團命令蘋果支付8.37億美元,Broadcom支付2.7億美元。這似乎是基於加州理工學院對2010年可能就特許權使用費進行談判的假設估計。
加州理工學院(Caltech)認為,蘋果公司每台設備的賠償款約為1.40美元,Broadcom公司每台設備的賠償款應為26美分,主要涉及其802.11n和801.11ac Wi-Fi芯片專利。
蘋果和Broadcom的律師WilmerHale的約瑟夫J.穆勒指出,這些專利僅獲得了一次授權,並且他們的共同發明人Hui Jin作證說,他從未考慮過將Wi-Fi專利商用,直到他聽到Broadcom和蘋果可能侵犯他們的專利權。
蘋果還辯稱,他們只是在使用Broadcom提供的現成的Wi-Fi芯片,而不是自己開發任何侵權技術,因此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儘管如此,這些論點並沒有對最終的裁決起到作用,陪審團只關注兩者是否侵犯了大學的專利,而有了這個判例,未來加州理工學院是否會試圖起訴使用相同技術的其他電子產品製造商,將是一個有趣的難問題。
巧合的是,蘋果和博通上周剛剛宣布了一項150億美元的交易,為蘋果提供未來三年半的更多無線芯片。蘋果還表示保留上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