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院士聯名呼籲杜絕野生動物非法食用和交易
此次原發於武漢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流行,是繼2003年的SARS之後的新一輪公共衛生危機。來自國家疾控部門和專業研究者的初步信息都表明,這次的新型冠狀病毒的來源,和SARS一樣指向了野生動物貿易市場。
事實上,科學研究表明,近些年來世界各地出現的新發傳染病,例如亨德拉、尼帕病毒,H7N9禽流感、埃博拉、中東呼吸綜合徵等等,都和動物有關。統計發現有超過70%的新發傳染病來源於動物。這些病毒本來存在於自然界,野生動物宿主並不一定致病致死,但由於人類食用野生動物,或者侵蝕野生動物棲息地,使得這些病毒與人類的接觸面大幅增加,給病毒從野生動物向人類的傳播創造了條件,危及公共衛生安全。加之交通的便利和人口的流動,使得流行病爆發的機率大大增加。
可見,控制甚至杜絕野生動物的食用和相關貿易,已經不僅僅是生態保護的需要,而且對公共健康的風險控制意義重大。鑑於此,我們呼籲野生動物主管及執法部門,以及市場監管部門及時發揮更大的作用,從源頭管理野生動物非法貿易,全面杜絕對野生動物的非法食用。
我們的建議如下:
1.盡快在全國范圍內由各地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和疾病檢疫部門聯合執法,嚴格檢查目前市場上貿易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狀況,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以及餐館的非法經營,並將有關信息公開發布,形成公眾和社會壓力。
2.從長遠來看,有必要把野生動物貿易和消費所帶來的風險上升為公共安全議題來看待和管理,由人大和政府主管部門建立更加健全的法規和管理機制,同時向全社會和消費者進行健康安全和生態保護意識教育。具體如下:
a)由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建立審核和監管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及生產經營許可單位運行情況的長效機制,凡是有非法行為的一律予以取締,特別是那些名為馴養繁殖,實為非法收購和獵捕野生動物進行貿易的,要嚴加懲處。應以此次事件為契機,整頓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和生產經營行業的亂象,全面清理不規範、不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嚴禁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與珍稀瀕危動物的利用。對主管部門批准的合法經營許可內容應做到信息公開,隨時接受公眾的監督。
b)由全國人大緊急修訂《中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公共健康安全的內容納入到野生動物利用的條款中。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在禁止和限制食用野生動物方面,沒有直接規定。而目前由林業部門對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審批許可的程序和管理存在漏洞,經常有名為保護、馴養或者養殖,實為非法收購、販賣和食用野生動物的情況,為野生動物的貿易和食用埋下隱患。應盡快修改完善相關立法並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明確野生動物經營相關的市場監督的執法部門及其職責,加大野生動物非法利用的處罰力度,把非法消費也同樣納入到管理和處罰範圍。
c)在全社會倡導改變以往“保護野生動物就是為了利用”的狹隘觀念,加強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公眾宣傳力度,深入淺出地解讀人類生存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關係,以及保護自然保護與公共安全風險以及每個人的關聯,讓如今已成為奢侈而非必需品的野生動物食用陋習逐漸淡出人們的生活習慣,使野生動物保護深入人心,成為社會主流,把生態文明的理念落實到每個人的行動中。
d)值2020在昆明召開第15屆生物多樣性締約國大會之際,在媒體應強調對野生動物原生種群和棲息地的保護,政府應大力支持在野外的研究工作。
我們鄭重呼籲:杜絕野生動物非法貿易和食用,從源頭控制重大公共健康風險。希望政府主管部門和學者以及社會公眾共同努力,將此次危機及時有效地轉化為保護生態和公共安全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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