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項150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啟動新型肺炎研究專項
為有效應對近期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疫情,增強新發突發傳染病的防控能力,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現啟動專項項目,支持所在依託單位具有相關生物安全研究條件的科研人員,緊密圍繞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的病原學、流行病學、發病機制、疾病防治等相關重大科學問題,開展基礎性、前瞻性的聯合研究。
本專項項目鼓勵學科交叉,用新的科研範式理念系統解決關鍵科學問題,從而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新發突發傳染病防控提供理論及技術支撐。
一、擬資助研究方向
(一)新型冠狀病毒的結構、功能、感染關鍵靶點及作用機制,以及不同冠狀病毒差異性研究。
(二)新型冠狀病毒溯源、變異與進化,以及新技術與“科赫假說”的再認識。
(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人群易感性及疾病流行規律。
(四)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發生、發展及轉歸機制,以及重症救治和醫院感染防控的基礎研究。
(五)冠狀病毒應急疫苗和通用疫苗的基礎研究。
二、資助計劃
本專項項目資助期限為2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為:2020年3月15日-2022年3月14日,直接費用資助強度約150萬元/項。擬針對上述研究方向,擇優資助約20項項目。
三、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本專項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限項申請規定
1.本專項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2項的範圍。
2.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只能同時申請和參與申請1項本專項項目。
3.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專項項目中的研究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本專項項目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需求牽引,注重交叉融合, 鼓勵高等學校與研究院所等聯合申請,提出具有創新思路的研究課題。
2.電子申請書提交時間為2020年2月3日–2月6日16時,紙質申請書請於2020年2月13日16時前以快遞方式寄出(以郵戳日期為準) ,未按相關要求提交的申請項目將不予受理。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
3.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將不予資助。
4.申請人應根據本項目指南發布的擬資助研究方向確定研究內容。新型冠狀病毒屬於國家有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範疇,申請人和依託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在具備相應的安全條件下方可提出申請。申請人所在依託單位及合作研究單位均需提供項目研究不產生生物安全風險的證明材料,未按規定提供相關生物安全證明材料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有關部委關於“倫理和生物安全”的有關規定,申請人必須提供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倫理委員會的紙質審核證明,作為附件隨申請書一併報送(電子申請書應附掃描件)。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研究的,申請人和依託單位應嚴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5.請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託單位基金管理聯繫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申請代碼1選擇微生物學(C01)、醫學病原生物與感染(H19)或者預防醫學(H26)所屬申請代碼;“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說明選擇“研究項目”;附註說明選擇“科學部綜合研究項目”。以上選擇不准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6.申請人應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7.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並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並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申請書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依託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8.依託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具體要求如下:
(1)依託單位應在電子申請書截止時間前(2020年2月6日16時)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並於2020年2月13日16時(以郵戳日期為準)之前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2)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依託單位加蓋公章的依託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可在信息系統中下載)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可將紙質申請材料直接送達或者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101房間,郵編100085,電話:010-62328591)。採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以免延誤申請。
9.本專項項目諮詢聯繫方式
(1)申請代碼1為微生物學(C01)所屬申請代碼的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生命科學部
聯繫人:杜全生
聯繫電話:010-62329221
電子郵件:duqs@nsfc.gov.cn
(2)申請代碼1為醫學病原生物與感染(H19)所屬申請代碼的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醫學科學部
聯繫人:李恩中
聯繫電話:010-62329131
電子郵件:liez@nsfc.gov.cn
(3)申請代碼1為預防醫學(H26)所屬申請代碼的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醫學科學部
聯繫人:閆章才
聯繫電話:010-62327195
電子郵件:yanzc@nsfc.gov.cn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