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保護Uber司機的法案如何傷害了全加州的自由職業者們?
加州還要繼續收緊自己的“自由職業”政策。1 月1 日,一項新的法案已經生效,對企業將勞務工作以“承包”形式分配給自由職業者的做法加設了更多限制。在此之前,加州已經裁定,規定企業不能輕易將勞工定義為“承包商”,藉此逃避“提供最低工資標準”、“購買社保”等責任。
這項裁定影響了包括Uber、Lyft、Postmate 在內的不少企業,為網約車司機提供了更完善的職業保障。這一次新立法,還將把這項法律的影響範圍拓展到更多行業,包括新聞媒體、翻譯、演藝等等。
這一次,加州的自由職業者開始擔心起自己的職業未來。
如何定義“自由職業”?
問題的關鍵在於“自由職業”的定義。
早在2018 年,加州最高法院就頒布了一項裁定,規定如果一項工作具有規律性,是這家公司常規業務的一部分,做這項工作的工人就不能被定義為“承包商”。
按照裁定,一個水管工去某家公司修了一次水管;一個裝修工人參與公司的一次裝修,刷了幾面牆,這些都能被定義為“臨時工”。但那些每天跑網約車的司機,送餐的外賣員就必須被視為“正式員工”,Uber 和Lyft 必須為他們提供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薪水、法律規定的加班工資和社保。
這項裁定頒布後,直接影響了上百萬的“自由職業”者,其中有很多已經從事各種臨時工作長達十年。這些司機、外賣員、安保人員、服務員,終於獲得了基本的勞工保障。
包括打車、外賣在內的O2O 服務催生了眾多臨時工作機會|Doordash
而這一次的AB5 法案,相當於將裁定變成了成文的法案。且在之前裁定的基礎上,增加了更多限制條件。
新法案規定,如果一家公司對員工的工作內容具有完全控制,這項工作就不能被定義為“自由職業”,除非員工在這項工作之外還有自己獨立的生意,這項工作才能被視為“兼職”。
新的法案生效後,獨立的家庭醫生、財務審計員不會受到影響,因為他們自己決定自己的工作方式和內容,僱傭者只提出問題。但類似水電、建築工人,自由職業的保洁員、保姆,甚至獨立記者,都將面臨僱傭關係違法的風險。
AB5 法案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讓最低工資標準和社保能夠維護盡可能多的人。但它對“自由職業”的重新定義,也正在傷害一個巨大的兼職市場。
有行業專家分析,在將所有“臨時工”轉為“正式員工”之後,Uber 和DoorDash 的用工成本會上漲20% 到30%。
Uber 和Lyft 都對外表示,如果政府強制將網約車司機納入到“正式員工”的勞務體系下來,它們將不得不開始乾預司機的工作時間,限制司機工作時間和地點的靈活性,因為如果司機自行決定“加班”,這意味著Uber 必須按照法律支付大量的加班費用。
開始改變的還不只加州,華盛頓州和俄勒岡州也正在推動類似的立法,這兩個州緊鄰加州北部,勞工組織之間的聯繫也相對最為緊密。紐約則早在去年就立法規定了網約車司機的最低工資標準,但並沒有針對他們的身份定義作出約束。
從“保護”到“傷害”
AB5 法案通過之前,Uber 司機是它最大的擁護群體。
加州是“基於app 的工作”(app-based work)的發源地,Uber、Lyft、Postmates、DoorDash 等科技公司開創了“在app 上接單,完成工作,獲得報酬”的勞動機制。這些自由職業者和企業之間的利益矛盾也在加州被推向巔峰,各種抗議活動層出不窮。
問題在於,這些互聯網企業大多深陷於虧損之中,“融資、燒錢、擴大市場”的模式使它們距離盈利還遙遙無期,AB5 法案帶來的影響無異於雪上加霜。而這些影響,最終會間接影響到平台上的工人。
就在AB5 生效前兩天,Uber 和Postmates 針對這項法案,向聯邦法院提出了上訴,希望聯邦法院能夠判決它無效。但法律界人士一致認為,這項上訴基本不可能成立。
早在新法案通過之前,就有企業針對相關規定作出了自己的反應。
比如音頻轉錄平台REV,因為工作機制的原因,無法按照法律規定“僱傭”平台上的轉錄員,最終決定移除所有來自加州的轉錄員,自此拒絕來自加州的轉錄員註冊。因此,有一部分在REV 上工作的人甚至選擇離開加州,只為繼續在REV 上獲得一點收入。
現在,AB5 的影響甚至擴大到了非科技領域。
有不少自由職業的翻譯、編輯,都收到了來自公司的郵件,要求他們提供更多相關文件,證明自己的工作是“兼職”,符合AB5 法案的要求。有些公司已經停止在加州的招聘兼職人員。
一些自由職業者表示,AB5 法案將被迫他們改變自己的工作方式,他們看中自由職業靈活的工作時間和地點,一些人更是因為疾病和家庭的限制,只能選擇自由職業。新法案的推行,或許會讓他們失去自由職業的權利。
面對這一現狀,美國媒體攝影師協會也向法院遞交了一份訴狀,反對AB5 對“自由職業”的定義。協會律師Mickey Osterreicher 表示:“自由攝影師和撰稿人的就業就會原本就在逐漸縮窄,AB5 法案將使環境進一步惡化。”
與此同時,Uber 和Lyft 也正在推動一項基於AB5 法案的補充條款,希望能在AB5 對“自由職業”的定義之外,新增一條對職業的定義,介於“全職員工”和“臨時工”之間,讓網約車司機既可以獲得一定的勞動保障,也能夠保留一些靈活安排工作的空間。
AB5 法案已經通過,但各方的博弈,政府的權衡卻才剛剛開始。新技術創造出新的概念,如何在監管的同時保護它的自由生長,是所有人都要思考的難題。
加州總工會發言人在AB5 法案通過後向立法機構發表了自己的意見:“這項法律在自由職業領域還存在著一些未解的歧義,加州立法機構需要在未來幾年內將那些模棱兩可的問題一一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