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谷歌版權訴訟案新進展EFF辯稱API不具有版權
EFF(電子前沿基金會)已在Google訴Oracle一案中向美國最高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訴狀,稱API不具有版權。外媒eff稱,EFF要求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甲骨文的Java編程語言的功能方面不具有版權,即使它們具有版權,使用它們來創建新的計算機代碼也受到合理使用保護。
法院正在審查甲骨文對谷歌提起的一項曠日持久的訴訟,該訴訟聲稱谷歌在其Android操作系統中使用某些Java API侵犯了甲骨文的版權。該案件將對軟件開發、競爭和互操作性方面的創新具有深遠的影響。
在2014 年的第一輪審理中,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下級法院的判決,認定API是受版權保護的,但是在“ fair use”的原則下將案件發回審判。在2016 年第二輪審理中,最高法院採取了幾乎前所未有的步驟,推翻了陪審團關於“ fair use”的裁決。去年11 月份,美國最高法院已同意複審這件軟件版權糾紛案(copyright dispute),目前尚未作出裁決。
EFF特別顧問邁克爾·巴克利表示,將Java API視為可獲得版權的產品,會讓甲骨文在開發與Java兼容的程序時擁有了巨大的控制權和壟斷權。版權法的目的是為了激發公眾的創造力,而不是讓開發者受制於軟件功能方面的許可製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