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攜號轉網被要求交5萬賠償金:電信套餐要到3000年才失效
一男子辦理攜號轉網時被告知套餐失效日期是3000年。據媒體報導,瀋陽歐先生在2015年時獲得了朋友一個尾號為333的手機號,工作人員稱這個號每月最低消費300元,而且是終身製。
歐先生覺得太貴,在工作人員推薦下花了1700元買了一部手機,獲贈6500元話費,自己每月承擔170元話費,合約期是5年。
5年到期後,歐先生想辦理攜號轉網,工作人員稱要支付53000元賠償金。歐先生被告知,這個手機號的實效時間是3000年,歐先生稱到那時自己都不在了。
電信客服表示,這是靚號終身製,轉網需付53000元。值得注意的是,電信工作人員提供了一份歐先生當時辦理靚號的協議,但未提及靚號轉網的規定。
歐先生表示,《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規定,電信運營商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電信運營商不得擅自擴大在網期限協議範圍,將無在網期限限制的協議有效期和營銷活動期默認為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用戶攜號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