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個人徵信系統將上線鑽空行不通
為個人買房、消費出具“信用通行證”的個人徵信系統即將升級。新京報記者1月9日從央行徵信中心方面證實,第二代個人徵信系統暫定於1月20日上線,在此前會有一段維護期。近期一位接近金融監管的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要警惕徵信數據採集邊界,以必要原則收集,不能隨便收集,否則是對老百姓隱私的極大侵犯。
二代個人徵信系統暫定1月20日上線
1月8日晚間,有媒體報導稱,央行將在1月20日左右上線第二代個人徵信系統並提供查詢,不過個人徵信報送功能預計會延遲到5月份才正式上線。新京報記者1月9日證實,二代系統暫定於1月20日上線。
去年4月市場就曾流傳,二代徵信系統將上線,對應的新版信用報告納入多方面信息,包括共同借款人、信用卡大額專項分期、個人為企業擔保、逾期後還款等。業內人士分析稱,若照此執行,想通過假離婚享受首套房優惠貸款政策、通過銷戶洗白徵信等做法都將行不通。
新系統上線此前已有伏筆,央行年初連續多天公佈有關徵信的信息。1月2日,央行徵信中心披露,2019年1月至11月,個人和企業徵信系統累計查詢量分別為21億次和9772萬次,日均查詢量分別為628萬次和30萬次。1月5日,央行2020年工作會議裡提到,“穩步推進徵信二代系統上線升級,加強個人徵信信息安全管理和個人隱私保護”、“創新改進小微企業徵信服務”。
1月6日,央行徵信中心公告稱,為提升服務能力,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台計劃於2020年1月14日17時至2020年1月19日8時進行系統升級,屆時將暫停對外服務。期間如急需查詢個人信用信息,可攜帶本人身份證件至當地查詢網點現場查詢。
此外,對當前徵信系統採集信息範圍,央行徵信中心副主任王曉蕾2日介紹,當前我國征信系統依法合規採集的反映借款人信用狀況的信息,主要包括三類:一是個人信貸信息,截至2019年11月底,個人徵信系統接入各類放貸機構共3693家,已基本實現對個人金融信用信息的廣覆蓋;二是“先消費後付款”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電信等公用事業繳費信息,這類信息可以幫助缺少信貸記錄的個人建立信用檔案;三是公共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許可與處罰信息、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等。
“假離婚買房”等投機行為將行不通
事實上,去年4月市場就曾傳出二代徵信系統將上線的消息,當時央行予以了否認,不過對應的新版信用報告因涉及面明顯擴大而受到廣泛討論,其劍指假離婚買房、打時間差貸款、銷卡洗白徵信等投機行為。
綜合央行此前公告和業內分析,新版信用報告將有幾方面變化。例如增加“共同借款”信息採集內容,體現夫妻雙方的負債情況,即便離婚,非主貸人再次買房也屬於有房有貸,無法享受首套房的各種優惠。
新版徵信的信息更新更及時,各機構需要在採集時點T+1向徵信中心報送數據,以前可能需要一個月甚至更久才能更新徵信數據,但以後想利用這段時間差去申請貸款將不通。
分期貸款也會明確體現。此前,車位貸、裝修貸等實質為大額信用卡分期,但在舊版徵信報告中無法被識別出來。新版徵信報告將體現分期時間和分期金額,個人需要控制好自己的負債比。
還款記錄保存期延長至5年。舊版徵信報告主要記錄近二年的還款情況,只有逾期、呆賬等不良信息才會自中止之日起保留5年,新版徵信報告將還款記錄延長至5年。同時增加展示“已銷戶貸記卡近五年還款記錄”,如果想通過還清欠款後銷戶的方式得到一份“乾淨”的徵信報告,5年內都會行不通。
個人信息收集更加全面詳實。在新版徵信報告中,將完整展示個人學歷信息、就業情況、電子郵箱信息、通訊地址、戶籍地址、所有個人手機號,配偶信息也會較完整體現。此外,新版徵信報告還將納入更多公共機構信息,比如自來水業務繳費情況、欠稅、民事裁決、強制執行、行政處罰、低保救助、執業資格和行政獎勵等。為他人提供擔保也會上徵信報告。
不過一些信息何時納入還在研究中。王曉蕾表示,如水電燃氣繳費屬於“先消費後付款”的信用信息類別,從目前我國的情況看,該部分數據質量有待提高。未來隨著信息化、實名製程度的提高,將研究把這部分數據納入徵信系統中。
■ 延伸
警惕徵信數據採集邊界,應以必要原則收集
個人徵信已經像一張網,漸漸將人們日常生活各個維度信息網羅其中,但信息採集邊界也引發熱議。
去年末,市場傳出北京公租房違規將納入徵信、探索無償獻血納入社會徵信系統等消息。一位接近金融監管的人士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明確,要警惕徵信數據採集邊界,以必要原則收集,不能隨便收,否則是對老百姓隱私的極大侵犯。對獻血等行為納入徵信,他認為不能用個人道德衡量徵信水平,目前這些信息對金融活動也沒有影響。
談及徵信信息採集邊界和擴寬維度的利弊,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徵信是有邊界的,並不在於越多越好,而在於當前徵信系統所擁有的信息,是否能夠充分真實地反映個人的信用狀況,如果可以充分反映,那就沒有必要再去涵括更多維度的信息。
“拓寬徵信維度有利有弊。有利的一方面在於,拓展的某一維度,正好可以彌補當前徵信信息的某些缺失,從而有利於我國征信系統的完善。不利的一方面在於,過度拓展無關的徵信信息,將造成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投入產出比不理想。同時,過度的無關的徵信信息,反而將弱化徵信系統的準確性,造成無關的誤差干擾,進而對某些人群產生不利的徵信影響。”何南野稱。
應如何防範信用機制被濫用?
何南野認為,一是央行徵信系統應強化對徵信要素的研究,注重對關鍵徵信要素的提取,而非強求面面俱到,以提升徵信系統的中立性和準確性,提升投入產出比。二是監管部門對納入徵信系統的行為信息要進行充分的論證,防止無關的徵信信息、有可能對公眾信用進行誤導的信息、難以界定的徵信信息被納入徵信系統。三是對某些納入徵信系統的涉及民生的徵信信息,應給民眾提供充分的申訴渠道,要根據民眾的申訴理由,考慮一些非客觀因素,最終做出對徵信信息的維持或更改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