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眾籌“救命錢” 籌到5099元只到賬2300元?
患者老顏和廖女士分別通過“志願者”陳先生等到“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籌“救命錢”。老顏籌到5099元“救命錢”後,只有2300元到賬。如今,老顏去世了,餘款去向不明;廖女士籌得11262元,但直到出院回家仍沒能拿到這筆“救命錢”。
病患家屬認為,“救命錢”被陳先生私吞了。陳先生卻在記者跟前喊“冤”,稱該平台運營方廣西榮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懷公司)還拖欠他的工錢。那麼,究竟是誰吞掉了患者從網上籌來的“救命錢”?
▶▶眾籌疑雲
患者已過世“救命錢”餘款不知去向
顏女士是合浦縣人。她說,76歲的父親老顏此前因患有肺積水等疾病,被送到合浦縣人民醫院救治。2019年10月24日,一名自稱是“志願者”的人找到病房,聲稱通過他們公司平台,可以到網上幫助老顏籌到一筆“救命錢”。
這名“志願者”就是陳先生。顏女士看到對方證件齊全,況且自己家庭經濟確實有些困難,便按要求提供了父親的疾病證明等材料。當天,陳先生就幫老顏到“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籌要20萬元的“救命錢”。
記者在“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上看到,愛心人士最後一次在網上給老顏捐款,是在2019年10月25日8時52分。從發起籌款到籌款結束,總共有130人給老顏捐款,共計籌得5099元愛心款。
顏女士說,她的銀行賬戶期間只收到2300元“救命款”。2019年12月29日,老顏因醫治無效離世。顏女士說,每次詢問餘款的事情時,陳先生總是以“正在催問”等理由來搪塞。
患者廖女士在網上籌得的1萬多元“救命錢”至今沒拿到
出院半個月1萬餘元“救命錢”沒踪影
患者廖女士也有同樣的遭遇。41歲的廖女士是靖西市人,因患有腦梗等疾病,於2019年11月2日被送到靖西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廖女士的丈夫易先生說,“志願者”陸先生的出現,讓他看到了籌錢給妻子治病的希望。
在陸先生的幫助下,易先生通過“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很快籌得11262元“救命錢”。這些錢大多數是親戚朋友捐的,以期幫助易先生一家人減輕負擔。然而,廖女士的親屬多次催問,這筆錢卻遲遲不到賬。
“其間,是我妹小易跟陸先生接觸。”易先生說,親戚朋友發現這筆錢沒有用於給廖女士的治療之後,質疑小易假借廖女士患病之名欺騙眾人的慈善之心。2019年12月24日,廖女士出院回家。昨日,易先生再次在電話裡告訴記者,網上籌得的這筆“救命錢”,他至今沒有拿到一分錢。此前,該平台曾有“志願者”上門了解他家的情況,卻也沒有透露發放“救命錢”的具體時間。
榮懷公司招募愛心眾籌“志願者”,待遇是底薪+提成
▶▶記者調查
“志願者”喊冤已經離職工資都沒拿到手
大家在網上給患者捐款,捐的是愛心,沒想到,錢卻沒有送到患者手上。那麼,大家籌來的“救命錢”究竟去哪裡了?
“病患一方叫我們要’講一點良心’,說’騙人能吃飽一輩子嗎’。”幫助患者老顏和廖女士網上眾籌“救命錢”的陳先生及其同事陸先生,接受記者採訪時出示與患者微信聊天內容,開口就說:“我們已經離職,我們也有苦難言。”
2019年11月左右,陳先生和陸先生根據互聯網上的招聘信息,到榮懷公司應聘上班。經過短期培訓,他們以“志願者”的身份,到廣西區內的市縣醫院,以“掃樓”的方式將患者發展為客戶。
其間,有患者多次反映,網上眾籌的“救命錢”已被領走,卻沒有打到他們的銀行賬戶。“志願者”向患者反映的這些情況,通過工作微信群匯報後,榮懷公司人事經理李先生回應說:“這事,就不用你們管了。”
2019年12月中旬,陳先生和陸先生接到榮懷公司通知,稱公司業績難以支撐運轉,讓他們盡快辦理離職手續。兩人說:“患者急需’救命錢’,我們卻沒能過問處理好這件事,內心非常過意不去。其實,我們連工資和差旅費都沒有拿到手。”
公司負責人透露“公司挪了點款做其他項目”
據陳先生介紹,榮懷公司不讓他過問“救命錢”,是有“內情”的。2019年12月9日16時43分,李先生就在微信裡告訴他:“實話實說,現在挪了點款做其他項目,這邊提成受很大影響。”
榮懷公司的辦公地址在南寧市新苑路17號華成都市廣場華成大廈B座1401-1403號房。1月2日,李先生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愛心人士通過“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捐獻的愛心款,全部轉入某個網絡平台公司。3個工作日後,愛心款才轉到榮懷公司的銀行賬戶,再由榮懷公司轉入患者一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李先生說,包括老顏和廖女士等患者在內,網上籌到的“救命錢”總共不到10萬元,都早已轉到榮懷公司的賬戶。其間,公司經營出現虧損,導致患者的“救命錢”得不到及時發放。
榮懷公司在經營期間,以一名“志願者”月工作滿勤來算,差旅費加底薪一起要支付3000元。如果“志願者”發展不到客戶,或者幫客戶籌到的“救命錢”數額不多,公司就會出現入不敷出的狀況。
勞動監察大隊執法人員來到榮懷公司對勞資糾紛進行調解,該公司人事經理李先生(右)承諾在本月15日前給員工發放工資、20日前向患者如數發放“救命錢”。
負責人承諾“救命錢”本月20日前如數發放
由於榮懷公司沒有按要求給離職員工報銷差旅費和發放工資,陳先生等人向西鄉塘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採訪中,勞動監察大隊的執法人員也來到榮懷公司對此進行調解。
執法人員事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李先生承認拖欠工資等情況,主要是公司股東多引發的問題。協商過程中,李先生承諾在1月15日前,給陳先生等離職人員以及在職人員發放工資,陳先生一方和李先生也簽字達成協議。
“到時,我們也會派出工作人員跟進核實情況。”執法人員表示,勞務人員在工作中如果遇到類似被拖欠工錢的情況,應該第一時間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他們也會盡快派出執法人員核查處理。
對於“救命錢”發放一事,李先生說,榮懷公司已經派人到病患者一方對信息進行核查,一旦信息屬實,最快在1月20日前如數發放。像患者老顏等不到“救命錢”就已經過世的情況,這筆款肯定也要發放。
法規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對慈善組織設立有規定
第二章慈善組織
第八條本法所稱慈善組織,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規定,以面向社會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的非營利性組織。
慈善組織可以採取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形式。
第九條慈善組織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以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二)不以營利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稱和住所;(四)有組織章程;(五)有必要的財產;(六)有符合條件的組織機構和負責人;(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條設立慈善組織,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准予登記並向社會公告;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說明理由。
籌款收7%手續費如此眾籌是公益還是生意?
病患家屬拿不到眾籌的“救命錢”,責怪“志原者”陳先生騙人
榮懷公司人事經理李先生在微信裡對員工承認“挪了點款做其他項目,提成受影響”
■本報記者潘國武/文程勇可/圖實習生錢文傑
榮懷公司的做法,是否與媒體此前報導網絡籌款平台的經營模式相同呢?該公司人事經理李先生坦承:榮懷公司不具備募捐資質,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從2019年3月啟用“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起,就靠從“救命錢”中收取7%的手續費來維持運營。愛心人士捐款是想幫助困難人員,不料,“愛心眾籌”在榮懷公司卻變成了徹頭徹尾的“生意”。社會學專家認為,當慈善夾雜猜忌和質疑時,信任將不在,愛心將失散,真正需要的時候愛心卻不來,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嚴管了。
未核實患者情況平台成愛鑽空子人員“幫兇”
“志願者”陳先生和陸先生應聘到榮懷公司後,參加短暫的培訓,就跟隨區域經理到廣西各市縣醫院開展“掃樓”式“發展客戶”,即尋找需要幫助的病人。“只要有病人需要幫助,病人說什麼,我們就寫什麼。”陳先生說,他們根據任務安排,一天走訪一個縣,根本無法核實病人的家庭情況等信息。
“患者的家庭信息沒有核實清楚,就到網上籌款救助,在博取公眾同情中領取業務提成的做法,它消耗的是社會愛心。”南寧市民藍先生就曾經有類似遭遇。此前,一朋友的妻子患病住院動手術,朋友就到網上籌醫藥費。其實,朋友家裡有一輛價值10餘萬元的越野車,且收入不錯。“如果不捐款,以後見面不好說話。”藍先生說,很多人都感覺愛心被“玩弄”了。
“’愛心款’應該是捐給那些確實有困難、很需要幫助的人。”南寧一家物業公司負責人陳先生認為,一些籌款平台為了追求利益,成為一些愛鑽空子人員的“幫兇”,以這種“合法”手段欺騙公眾的慈善之心。
對此,榮懷公司人事經理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們目前已經安排人員對患者的家庭收入情況進行核實。如發現患者虛構困難情況來騙取“愛心款”,網上籌到的款項將原路退回給捐款者。
收取手續費達7%被質疑打“公益”旗號搞營利
據陳先生介紹,患者的求助信息在“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發布之後,一般超過3個工作日就有愛心款進賬,“救命錢”基本上3天到賬。這時,“志願者”跟病患一方一樣,都在關注這筆錢,因為裡面有“志願者”2%的提成。
“我們公司沒有其他收入,就是從患者的’救命錢’中收取7%的手續費。”李先生說,“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從2019年3月投入運營之後,就一直這麼做。其中,“救命錢”中的2%給“志願者”做提成,5%作為公司運營資金。一個“志願者”一個月的工資加差旅費有3000元左右。有些“志願者”,一個月才幫患者籌得5000元“救命錢”,根本無法扣除差旅費,公司運營艱難。
此前,市民小鄧的父親因病住院。由於家庭經濟確實比較困難,小鄧就在朋友的幫助下,通過一家互聯網公益平台給父親籌治療費。當時,該平台明確表示在“愛心款”提現時要收取0.06%的手續費。
“榮懷公司的’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收取7%的手續費,商業化過於明顯。”陸先生說,微信朋友圈裡經常看到朋友轉發類似的籌款活動,榮懷公司的做法感覺變味了。以後看到類似籌款活動,捐款之前還是謹慎一點的好。
愛心人士郭先生經常參加公益活動。他認為,打著“愛心”和“公益”的旗號,在背後做“生意”的行為,有打著法律擦邊球的嫌疑,“因為當你的’愛心’被人當成商業來搞營利的時候, ‘愛心’給人感覺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據陳先生和陸先生介紹,他們到市縣醫院給患者籌款時發現,一些患者確實家庭比較困難,迫切需要得到社會愛心的幫助。而由於網絡比較發達,一些家境殷實的患者,多數是不敢隨意同意在網上籌治療費的。
是否超範圍經營?稱是商業公司而非公益組織
那麼,榮懷公司究竟是一家甚麼公司,有資格開展網上愛心眾籌業務嗎?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榮懷公司是在2018年12月20日註冊成立,“經營範圍”標註為“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憑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經營,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准的為準)、網頁設計……”並沒有跟“愛心籌款”相關的內容。顯然,榮懷公司的經營範圍跟籌款搭不上邊。
“我們公司屬於商業公司而非公益組織,’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只是面向個人救助。”李先生稱,由於公司的經營行為不屬於慈善法規定的範疇內,所以沒有必要到民政部門登記備案。
“從’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投入運營到現在,確實也幫助了很多需要幫助的患者。”李先生表示,他們在運營中也發現很多問題,後來就變成越做問題越多、越亂。由於這些問題沒有得到及時解決,才出現如今的局面。
李先生表示,榮懷公司高層負責人正在尋求解決辦法,盡量改善目前的經營模式。
專家說法
職能部門需要加強引導落實對平台的監管責任
“網絡公益項目作為社會救濟有益補充的一種途徑,在當前具有積極意義。”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姚華認為,根據慈善法等相關規定,以“愛心”和“公益”的名義來幫助病患者籌款,應該具備資質。因為“慈善公益”消費的是社會愛心,我們的愛心不應該被商業玷污。
不少患者因為家庭困難,通過這些項目獲益的時候,大家也要注意這種行為是否給社會造成傷害。一旦“公益”變成“生意”,就會導致整個慈善體系的崩潰。因此,職能部門需要加強正面引導,落實對平台的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