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有203家P2P平台完全退出
據深圳商報報導,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近日對外公佈了2019年主要工作成果,其中一部分涉及到轄區內P2P平台退出現狀。據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披露,截至目前,已推動全市203家網貸機構完全退出。2018年12月25日,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首次發布《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退出指引(徵求意見稿)的通知》。
該《通知》指出,將引導深圳市網貸機構安全有序地實現退出。而網貸機構在退出期間,其經營地址不可搬遷,平台網站不可關閉、平台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可失聯等。
在清退期間,為保障廣大投資人的資金安全,深圳還率先推出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的“P2P網貸機構良性退出統一投票表決系統”,至今已在全市27家網貸機構投入應用,服務出借人39萬餘人,覆蓋待收本金214億餘元。同時,針對良性退出過程中存在的資產底數不清、信息不對稱、借款人逃廢債等問題,配套制定清產核資指引、知情人舉報製度、失信懲戒規範三大製度,為大量網貸機構良性退出提供了機制保障和基礎設施。
據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披露,截至目前,已推動全市203家網貸機構完全退出,成效顯著。
而在全國范圍內,也有20餘省市明確取締開展P2P業務的網貸機構,轄區範圍內“一家不留”。2019年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在公告中指出,2016年以來,湖南省P2P網貸行業一直在進行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規通過驗收。而湖南省其他開展P2P業務的機構及外省P2P在湖南的分支機構均未納入行政核查,也一併被取締。
當前,已有湖南、甘肅、河北、四川、大連等20餘省市宣布清退轄內全部P2P網貸機構,而且這個數目還在逐步增加中。
監管部門也多次強調,有關公司業務終止、市場退出不影響已經簽訂的借貸合同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網絡借貸平台上直接借貸形成的合法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應依法履行還本付息義務,出借人有權繼續主張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