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想回應“常程跳槽小米”:簽有競業禁止條款
針對“聯想副總裁常程跳槽小米是否違反競業協議”一事,聯想集團回應稱,公司與所有高管均簽有競業禁止條款,如確有違約,公司將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問題的妥善解決,共同營造尊重契約精神的人才流動空間。
兩天前,聯想集團宣布手機掌門人常程因家庭原因離職。今天,常程便宣布加入小米集團,任職副總裁併負責手機產品規劃。
有法律人士指出,該人士變動可能涉嫌違反競業協議,即解除勞動合同後在一定期限內不得經營同類業務。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孫建峰律師告訴新浪科技,競業協議不屬於強制簽署範疇,所以需確認當事人是否簽訂過競業協議。若簽署,則此類變動涉嫌違規,當事人需承擔協議中的賠付金額。
孫建峰強調,對於企業來說,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對象,不能是公司內的任意員工,而是掌握或熟知公司商業秘密的人員,比如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等。從該案例看,常程為前聯想副總裁,屬於簽訂協議人員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