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稱“去哪兒網”機票超售無法登機起訴索賠被駁回
消費者史先生在“去哪兒網”購買了4張馬印航空公司由天津往返馬來西亞哥打基納巴盧的機票,後因超售而無法登機導致再次改期機票,其將“去哪兒網”運營商北京趣拿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酒店房費損失311元、酒店房費支出392元、機票款10761元及2天的誤工損失2013元。日前,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法院判決駁回了史先生的全部訴請。
原告史先生訴稱,2018年1月26日,通過“ 去哪兒旅行”的APP為史先生4人購買了總價10761元的馬印航空公司由天津往返馬來西亞哥打基納巴盧的機票。2018年1月30日,突然收到“去哪兒旅行”發送的航班變動的電子郵件,稱購買的航班改期到2月4日,他不得以接受了改期的事實。但2018年2月4日4人到達機場時被告知該航班因超售而無法登機,為了不影響行程,只得改乘2月5日的航班及2月12日中轉廣州的返程航班。
被告趣拿公司辯稱,超售是航空公司導致的,不是公司可以提前預知的。公司不是航空運輸服務合同的相對方,僅為交易雙方提供了電子商務平台,且在機票預訂頁面均已標識出票方信息。史先生訴請的各項損失與公司無關,且其要求退賠已使用的機票款缺乏依據。
法院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本案中,趣拿公司僅作為電子商務平台為機票的預訂提供了交易信息和相關技術支持,並未與史先生訂立機票銷售合同或運輸合同,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史先生向趣拿公司主張銷售合同或運輸合同項下的權利缺乏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最後,法院駁回史先生的全部訴請。